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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管理
关于以民主推荐方式选拔学院内设机构部分干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5-16 17:46:14     发布者:魏秀琴     浏览次数:


学院有关单位:

根据工作需要,经学院党委研究,并报学校审核批准,决定以民主推荐方式面向本院在编在岗人员选拔学院内设机构部分干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任岗位

1.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主任1名;

2.学院团委书记1名。

二、选任条件

1.资源与环境科学学院在编在岗人员,中共党员,具有从事学生工作的经历;

2.须符合《武汉大学二级单位内设机构正副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规定》所要求的相应岗位选拔任用条件。

三、工作程序

1.民主推荐。学院召开相关教职工会议,以无记名方式进行民主推荐。

2.酝酿确定考察对象。学院党委根据民主推荐情况确定考察对象。

3.组织考察。学院党委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进行考察,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并按组织程序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

4.确定建议人选。召开学院党委会,结合考察情况,确定建议人选。

5.人选公示。对确定的拟任人选在学院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

6.报批任用。公示期满,未发现影响任用问题的,学院向学校报送拟任人选材料,由学校审批并发文任用。

民主推荐和选拔工作接受学校和学院师生的监督。电话:68778551(学院纪检工作负责人)。

特此通知

中共武汉大学资源与环境科学学院委员会

2019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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