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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生
关于评选2016届优秀本科毕业生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4-11 10:34:44     发布者:lj     浏览次数:

根据学校的通知,现在2016届本科毕业生中评选优秀毕业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热爱祖国,自觉维护国家利益和民族团结,社会责任感强。思想积极上进,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能自觉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头脑。

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模范执行大学生行为准则,在校期间无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尊敬师长,团结同学,文明礼貌,诚实守信,在校学习期间各方面都能起到模范带头作用,各学年度思想品德表现考评均为优良以上。

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刻苦,大学期间各考试考查课程全部合格,学习成绩优秀并居本专业前列。

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课外活动,身心健康,体育达标成绩优良或在大型文体竞赛中取得突出成绩。

在校期间曾两次及以上获得校级或校极以上“优秀学生”、“三好学生”,“三好学生标兵”等荣誉称号。

在校学习期间在思想、学习、文体及其他方面有突出表现或有特殊贡献的,或者自愿到边远地区、艰苦地区、基层单位工作的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评选。

二、评选数量

不超过我院毕业生人数的10%

二、评选程序

1.想参评的同学请于4月19日下午5点前将《武汉大学2016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审批表》(见附件)纸版交给309办公室赖老师,由于审批表将会存入学生档案,所以不要改变格式,单页打印。如果材料和荣誉较多,可以另附页提交,表中填写主要荣誉。

2.学院将坚持德、智、体诸方面全面发展标准,按照评选条件,从申请者中选出拟推荐人选并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名单提交学校学工部审核。

特此通知

附件:/uploadfile/EditFile/20160411/20160411104486708670.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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