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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原文 及 解读
发布时间:2017-03-26 19:44:41     发布者:xs     浏览次数: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原文 及解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已于2016年12月16日经教育部2016年第49次部长办公会议修订通过,现将修订后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公布,自2017年9月1日起施行。

教育部部长

2017年2月4日

2017新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新”在哪?体现了怎样的修法精神?

这是原《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自2005年9月1日实施以来,时隔12年的首次修订,3000多万名在校大学生自今年9月1日起将在新规的规范和保障下学习、生活。

其中“鼓励创新创业” “保障学生权益” “促进自我管理”等关键词成为亮点。

保障学生权益,彰显学生主人翁地位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行为,维护普通高等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保障学生合法权益,培养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依据教育法、高等教育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五条

实施学生管理,应当尊重和保护学生的合法权利,教育和引导学生承担应尽的义务与责任,鼓励和支持学生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

新规第一条新增了‘保障学生合法权益’的表述,第五条再次强调学生管理工作‘应当尊重和保护学生的合法权利’。可见,新规将维护学生合法权益作为高校管理学生的根本目的之一和实施学生管理工作的基本原则。

学生参与学校管理,对学校与学生权益相关事务享有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是实现依法依规治校的根本要求,也是保障学生依法行使民主权利的直接体现,充分彰显了大学生的主人翁地位。

鼓励大学生创新创业

第二节 考核与成绩记载

第十七条

学生参加创新创业、社会实践等活动以及发表论文、获得专利授权等与专业学习、学业要求相关的经历、成果,可以折算为学分,计入学业成绩。具体办法由学校规定。

学校应当鼓励、支持和指导学生参加社会实践、创新创业活动,可以建立创新创业档案、设置创新创业学分。

大学生是“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新生力量,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改革,首先要致力于培养青年学生创新精神,激发大学生创业动力。

新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不仅从原则上鼓励学生参与创新创业活动,还特别规定“学生参加创新创业、社会实践等活动以及发表论文、获得专利授权等与专业学习、学业要求相关的经历、成果,可以折算为学分,计入学业成绩”,为大学生参与创新创业活动提供实际支持。

促进学生自我管理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学生应当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努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应当树立爱国主义思想,具有团结统一、爱好和平、勤劳勇敢、自强不息的精神;应当增强法治观念,遵守宪法、法律、法规,遵守公民道德规范,遵守学校管理制度,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应当刻苦学习,勇于探索,积极实践,努力掌握现代科学文化知识和专业技能;应当积极锻炼身体,增进身心健康,提高个人修养,培养审美情趣。

第三章 学籍管理

第一节 入学与注册

第九条

学校应当在报到时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审查合格的办理入学手续,予以注册学籍;审查发现新生的录取通知、考生信息等证明材料,与本人实际情况不符,或者有其他违反国家招生考试规定情形的,取消入学资格。

从2009年轰动一时的被冒名上大学的罗彩霞,到2016年王娜娜被顶替上大学事件再起波澜——十年寒窗却被冒名者“偷”走了进入大学学习、改变人生命运的机会,这刺痛了社会公众的神经。

新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专门设立“入学与注册”一节,增加了新生入学资格初步审核及入学后复查的内容、操作方法,从制度上和操作上减少和杜绝了冒名顶替、弄虚作假获得入学资格的可能性

第三章 学籍管理

第二节 考核与成绩记载

第二十条

学校应当开展学生诚信教育,以适当方式记录学生学业、学术、品行等方面的诚信信息,建立对失信行为的约束和惩戒机制;对有严重失信行为的,可以规定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对违背学术诚信的,可以对其获得学位及学术称号、荣誉等作出限制。

论文抄袭与造假、虚假同行评审、花钱买论文发表……近年来,全国多地高校屡次被曝光学术不端事件,饱受社会诟病。

大学生的学术诚信是整个国家诚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新修订的管理规定明确要求大学生要恪守学术道德、坚守学术诚信。在加强学术诚信教育的同时,制度上也采取了建立诚信档案、建立惩戒机制等措施,对于失信、学术不端的行为,给予处分,甚至开除学籍或撤销学历学位证书。

以上是对《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部分内容的解读,同学们可以戳“阅读全文”,了解《规定》的全部内容哦~

武大子还团委

编辑:张羽

审核:杨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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