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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培养
资源与环境科学学院2020年本科生转专业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9-12-31 10:13:14     发布者:沈元春     浏览次数:

根据《资源与环境科学学院本科生转专业实施细则》和本科生院《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学院制定了2020年本科生转专业工作实施方案,具体如下:

1学生转专业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武汉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2017年修订)》、《武汉大学普通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修订)》(武大本字〔201750号)、《省教育厅关于普通高校转专业有关工作的通知》(鄂教学〔20144号)中有关转专业的规定执行。

2.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考虑转专业:

1)三年级及以上的学生;

2)正在休学或保留学籍或应予退学的学生;

3)国防生、艺术类专业学生(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表演专业、戏剧影视文学专业、设计学类)、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学生、相关专业降分录取或征集志愿录取的学生;

4)四、五年制专业学生不得转入5+3一体化专业,四、五年制,5+3一体化专业学生不得转入八年制专业;

5)外语类保送生不得转至非外语类专业;

6)国家或学校在招生时明确规定不可转专业的学生;

7)其他不符合转专业条件的学生。

3. 转专业时间:

2020217-228日,逾期不再受理。

4. 可转入大类或专业:

  (1)转入2019级(大一、大二学生可转入)

申请转入2019级的学生转入理科试验班(资源与环境类),此大类将于第二学期结束后进行专业分流,分流后包含专业有:地理科学、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地理信息科学、地理信息科学(数字地图与空间信息工程)、环境工程、环境科学、土地资源管理。转入学生专业分流程序与其他学生相同。

  (2)转入2018级(大二学生可转入)

申请转入2018级的学生转入以下专业:

地理科学、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地理信息科学、地理信息科学(数字地图与空间信息工程)、环境工程、环境科学、土地资源管理

5. 转专业学生接收标准:

1)申请转入2019级的学生成绩要求:学生已修必修课平均学分绩点2.7及以上,且数学与英语无不及格现象。申请转入2018级的学生成绩要求:学生已修必修课平均学分绩点3.3及以上,且必修课无不及格现象。

2)对确有拟转入专业特长的学生,可申请破格录取,不受以上成绩限制。

3)对受过纪律处分的学生不予接收。

4)转入学生人数不超过学院2019年招生人数的20%

6. 考核方法

学院成立转专业评估小组,依据学生的成绩、特长、面试情况等进行综合评估,择优录取。

7. 转专业具体办理程序:
    (12020217-218日,学生在武汉大学教务系统中提交转专业申请,具体操作为登录教务系统后,点击个人信息-转专业申请,进入转专业申请页面,按照提示进行相关操作;

22020219日转出院(系)在教务系统中审批本院(系)学生提交的转专业申请;

32020220-225日,转入院(系)通知并组织学生考核,根据本院(系)转专业计划和学生考核结果,在武汉大学教务系统中确定转入学生名单;

42020226-227日,学校审批。校审批结束后,在本科生院网页上公布获准转专业的学生名单;

52020228日,转入院(系)教学秘书到本科生院领取获准转专业的学生名单,指导学生办理转专业的有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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