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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确定李昊轩同志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公示


根据本人申请、团组织推优,经支委会20231023日研究决定,确定李昊轩同志为入党积极分子,现将其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1024-20231028日(5日)。在公示期间,欢迎广大党员群众来电来访反映问题。

序号

姓名

年级

班级

性别

出生日期

入党申请时间

确定为入党

积极分子时间

1

李昊轩

23级

硕士

土管班

2001.7.5

2023.3.10

2023.10.23


特此公示

  中共武汉大学资源与境科学学院

地理科学与国土资源系研究生第三党支部支委会

20231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