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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武汉大学资源与环境科学学院第二十二届研究生会主席团候选人报名推荐工作的通知

资源与环境科学学院全体研究生:

武汉大学资源与环境科学学院第二十一届研究生会主席团即将任期期满,根据《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武汉大学关于深化学生会(研究生会)改革的实施意见》、《武汉大学研究生会章程》及《武汉大学资源与环境科学学院研究生会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资源与环境科学学院的实际情况,拟于2023年6月召开武汉大学资源与环境科学学院第二十二次研究生代表大会,届时大会将选举产生武汉大学资源与环境科学学院第二十二届研究生会主席团。

为贯彻落实上级组织和学联组织改革的相关要求,在院党委的领导和团委的指导下,选出信念坚定、品学兼优、勇于担当、心系同学的武汉大学资源与环境科学学院第二十二届研究生会主席团成员,使其更好地代表和服务广大同学,更好地团结和凝聚广大同学听党话、跟党走,现开始候选人报名推荐工作,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主席团候选人提名人选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武汉大学资源与环境科学学院在籍全日制研究生;

(二)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三)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或共青团员、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积极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组织生活和政治学习中表现突出;

(四)研究生学习期间学习刻苦,成绩优秀,能保证正常完成学业,入学以来无课程不及格记录;

(五)品德高尚,作风正派,积极参与各类学生活动,在同学中享有较高的威信,无不良行为和处分记录;

(六)锐意进取,甘于奉献,勇于担当,关心学校、学院改革发展,关心广大研究生同学的成长成才。对研究生会的性质、任务、工作特点与改革要求有较为深刻的认识,富有开创精神,具有强烈的责任感和较强的工作能力;

(七)具备一定学生工作经验,具有较强的组织、沟通和协调能力;

(八)能够代表学院研究生会形象,保障时间与精力的持续投入,保证能在院研究生会正常履职一年,履职期间不得因外出实习等原因长期离岗。如果出现长期离岗情况,经常代会研究并报学院批准后,将给予通报批评、不予发放任职证明直至罢免等处分。

二、推荐方式

资源与环境科学学院第二十二届研究生会主席团拟由3名成员组成,设执行主席1名。符合新一届院研会主席团候选人资格条件的同学,经自主报名、班级团支部推荐、资格审查、学院团委确定,产生新一届院研会主席团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经学院党委批准并公示无异议,产生新一届院研会主席团候选人名单。

三、具体安排

(一)被推荐人应提交的材料

签署所在团支部意见的《武汉大学资源与环境科学学院第二十二届研究生会主席团候选人提名推荐表》。(注:请将报名表填写篇幅控制在一张纸/正反两页之内)

(二)提交方式

被推荐人须在截止日期前将上述材料(原件)交至资源与环境科学学院311办公室梅老师处,并将上述材料(扫描件)发送至邮箱:whuregu@163.com。

(三)截止时间

2023年5月27日24:00

(四)审查流程

提名人选由资源与环境科学学院第二十二次研究生代表大会筹备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报学院团委同意、学院党委批准并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后,确定候选人名单。


候选人推荐报名工作的最终解释权归武汉大学资源与环境科学学院第二十二次研究生代表大会筹备委员会所有。

附件1:《武汉大学资源与环境科学学院第二十二届研究生会主席团候选人提名推荐表》.docx


武汉大学资源与环境科学学院

第二十二次研究生代表大会筹备委员会

2023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