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与环境科学学院
关于2018届免试研究生推荐工作安排
的通知
根据《武汉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武大本字〔2016〕43号)、《关于印发武汉大学研究生支教团及“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实施办法(修订)的通知》(武大学字〔2017〕34号)及学校2017年应届本科毕业生推免工作的相关通知精神,为做好我院2018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的工作,学院成立推免工作领导小组,下设院研究生支教团和“西部计划”推免工作组(见附件1)。
经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将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推免生条件
1、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在规定学制年限内完成学业的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第二学士学位)。
2、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3、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科研潜质和专业发展能力。
4、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或其他学术不良记录。
5、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6、成绩优秀,无课程不及格情况。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422分及以上或者雅思成绩6.5分及以上或者TOFEL成绩90分及以上。
7、对确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者以及全国重大竞赛一等奖获得者,经三名以上本校本专业教授联名推荐,学院推免生工作小组严格审查,可不受综合排名、外语成绩与学习年限等条件限制,但学生有关说明材料和教授推荐信要进行公示。
8、按课程成绩占90%、科研活动等占10%的原则制定综合评价标准,全面评定学生。
二、推免程序及时间安排
1、9月8日,学院公布推免生条件、细则(见附件2)。专业(班级)成立推免工作小组,遴选小组长。
2、9月9日下午3点前,学生本人向所在专业推免工作小组提出申请,推免工作小组计算、初查申请材料。
3、9月11日,学院核查材料,公示推荐名单。
三、推免生名额(暂定)
我院2018届推免生各专业名额分配如下:
专业 | 人数 | 推荐名额 |
地理科学 | 25 | 13 |
自然地理与资源环境 | 8 | 1 |
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 | 8 | 1 |
地理信息科学(数字地图与空间信息工程) | 65 | 11 |
地理信息科学 | 88 | 15 |
环境科学 | 28 | 5 |
环境工程 | 19 | 3 |
环境工程(卓越工程师班) | 23 | 6 |
土地资源管理 | 22 | 4 |
备注:
1.地理科学基地班的推免比例为50%;环境工程专业卓越工程师班推免比例为25%。
2.各专业名额不足整数的部分,基本按照四舍五入的原则进行了取舍,但统筹全院情况做了微调。各系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分配。
3.推免生名额不再区分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不再设置留校限额。
四、管理与监督
1.凡被我院推荐为免试研究生者,必须签署承诺书,承诺:不放弃免试攻读研究生的机会;不参加硕士研究生全国统一入学考试;不办理出国手续;不参加公务员、选调生等考试选拔,不签订就业协议。
2、申请推免的所有学生,须提供真实有据的材料,如有弄虚作假现象,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推免资格,并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3.推免生在毕业时不能顺利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毕业论文或毕业设计成绩未达到良好及以上的、第四学年出现必修或专业选修课程不及格现象的,学院有权提请学校取消其推免生录取资格。
4.若学生对推免工作有意见和建议,可向学院推免工作小组反映和申述,联系人沈元春(307办公室,电话68778296);王曦阳(309办公室,电话68778284)。
5、关于免试研究生推荐工作的最终解释权归学院所有。
附件1:推免工作组人员名单
附件2:推免评分细则
武汉大学资源与环境科学学院
2017年9月8日
附件1:推免工作组人员名单
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杜清运 彭宇文
副 组 长: 沈焕锋 肖胜春 汪的华
教师代表: 唐祥云 张 翔 胡 勇 应 申
肖 玲 王红萍
工作人员: 沈元春 王曦阳
学院研究生支教团和“西部计划”推免工作组:
组 长: 彭宇文
成 员: 沈焕锋 肖胜春 王曦阳
附件2:推免评分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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