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武汉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及武汉大学2016年应届本科毕业生推免工作的相关通知精神,为做好我院2016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的工作,学院成立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小组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 刘耀林
副组长: 杜清运 肖胜春 钱沙华
教师代表: 潘润秋 何建华 张翔 郭庆胜 肖巍肖玲
工作人员:沈元春 赖婧
经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将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 推免生条件
(一)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不含第二学士学位)。
(二)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三)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能力、科研潜质和专业能力倾向。
(四)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学术不良记录。
(五)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六)成绩优秀,必修课中专业基础课、专业课无重修现象(体育课除外)。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422分及以上、或者雅思成绩6.5分、TOFEL成绩90分及以上。
(七)对确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科研潜质者,经本校三名以上相关学科教授联名推荐,所在学院(系)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认可,可不受综合排名限制,但学生有关说明材料和教授推荐信要在学生所在院(系)进行公示。
(八)外语为小语种学生、艺术类专业学生、高水平运动员及第七款所述学生,要求全国英语四级考试422分及以上,雅思成绩5.5分及以上或TOFEL成绩80分及以上。
(九)评分细则按课程成绩占85%,科研活动能力、综合素质等占15%制定综合评价体制,全面评定学生。(详见附件/uploadfile/EditFile/20150914/20150914110774077407.rar——评分细则)
二、推免程序及时间安排
1、9月14日 学院公布推免生条件、细则。专业(班级)成立推免工作小组,遴选小组长。
2、9月14日 学生本人向所在专业推免工作小组提出申请,推免工作小组计算、初查申请材料。
3、9月15日 学院核查材料,公布推荐名单.
三、推免生名额(暂定)
我院的2016届推免生各专业名额分配如下:
专业 | 总人数 | 推荐名额 |
地理科学基地班 | 25 | 12 |
资环城规 | 18 | 3 |
地理信息系统(制图) | 66 | 13 |
地理信息系统 | 67 | 13 |
环境科学 | 40 | 7 |
环境工程 | 41 | 8 |
土地资源管理 | 36 | 6 |
合计 | 62 |
备注:
1.基地班的推免比例为50%。
2.各专业名额不足整数的部分,基本按照四舍五入的原则进行了取舍,但统筹全院情况做了微调。各系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分配。
3.推免生名额不再区分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不再设置留校限额。
四、管理与监督
1.凡被我院推荐为免试研究生者,必须签署承诺书,承诺:不参加硕士研究生全国统一入学考试;不放弃免试攻读研究生的机会;不办理出国手续;不参加毕业分配,不签订就业协议。
2、申请推免的所有学生,须提供真实有据的材料,如有弄虚作假现象,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推免资格,并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3.推免生在毕业时不能顺利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毕业论文或毕业设计成绩未达到良好及以上的、第四学年出现必修或专业选修课程不及格现象的,学院有权提请学校取消其推免生录取资格。
4.学生如对推免工作有意见和建议,可向学院推免工作小组反映和申述,联系人沈元春(307办公室,电话68778296);赖婧(309办公室,电话687782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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