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各单位,各有关同学:
为做好学院2020级理科试验班(资源与环境类)本科生专业分流工作,根据《武汉大学普通本科生专业分流培养管理办法》和《武汉大学资源与环境科学学院本科生专业分流实施方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实施
1.学院成立2020级本科生专业分流工作小组,由分管本科生教学工作副院长、分管本科生思想政治工作副书记任组长,各系分管本科生教学工作副主任为成员,本科生教学秘书、辅导员为秘书组成,负责和领导学院本科生专业分流工作。
2.各班成立班级测评小组,由班级导师、班长、学习委员和3名学生代表组成,班级导师任组长。班级测评小组负责对学生申报材料进行审核。
二、分流办法
1.按学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学生专业分流顺序。综合成绩由课程成绩和学术活动加分两部分加权计算所得,其中课程成绩占90%,学术活动加分占10%。具体办法按照《资源与环境科学学院2020级本科生专业分流工作实施细则》执行。
2.学生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志愿填报,并对所有7个专业(方向)进行志愿排序,未按要求填报志愿的视为服从学院调剂。基于学生志愿填报情况,依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平行志愿录取模式进行专业分流。
3. 通过转专业由其他学院转入我院的学生,依据其填报志愿和各专业情况予以单独分流。
三、工作程序
1.学生申请。2021年7月9日12:00之前,学生登录网上系统(http://sreszhxx.whu.edu.cn)填报专业分流志愿。填报志愿时间截止后,不得再更改。同时填报《武汉大学资源与环境科学学院本科生专业分流综合成绩评分表》(附件),提交班级测评小组。测评小组审核无误后,由组长签字。
2021年7月9日17:00之前,各班班长将《武汉大学资源与环境科学学院本科生专业分流综合成绩评分表》(按学号排序)提交至学院教学管理办公室(307室)沈老师处。
2.学院审定。学院本科生专业分流工作小组对学生申请进行审核,结合学生志愿、各专业指标和学生综合成绩排名,确定各专业分流学生名单,报学院党政联席会审定。
3.公布结果。各专业分流学生名单经学院党政联席会审定后,于2021年7月14日前予以公示。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可在7月20日18:00之前,向学院本科生专业分流工作小组提出申诉。
特此通知
附件:资源与环境科学学院本科生专业分流综合成绩评分表
资源与环境科学学院
2021年7月7日
附件:武汉大学资源与环境科学学院本科生专业分流综合成绩评分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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