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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生教学
关于做好2023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9-10 17:48:06     发布者:沈元春     浏览次数:

学院各单位及2019级本科生:

为做好2023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工作,提高选拔质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免工作根据教育部相关要求以及《武汉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武大本字〔202113号)、武汉大学《关于做好2023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和《资源与环境科学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2022年修订)等文件精神开展。

二、推免工作程序及具体时间安排

1. 99日,学院成立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见附件1)。

2. 910日,各班级成立推免工作小组,由班级导师任组长,班长任副组长,团支书、学习委员及学生代表2-4人为组员,对学生综合素质进行评定。

3. 910日前,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在指定的推免系统核对成绩、填写加分活动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911日前,班级推免工作小组提交《资源与环境科学学院2023年推免综合素质班级评分表》(见附件2)。

4. 911-12日,学院召开专家审核会,组织学生对加分活动进行答辩评审,审核认定加分活动。

5. 912-913日,学院将拟推荐候选人名单及排名等相关信息进行公示,公示期10个工作日。

6. 921日,学院将公示后的拟推免名单和推免工作相关情况报告,由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后连同拟推免学生纸质版成绩单交本科生院教务处南105室。

7. 921日-923日学校审核有关材料,汇总上报。

8924日推荐阶段截止。

三、注意事项

1.申请推免的学生,须提供真实有据的材料,如有弄虚作假现象,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推免资格,并给予相应处分。

2.推免生在毕业时不能顺利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毕业论文(设计)成绩未达到良好及以上的、第四学年出现必修或专业选修课程不及格的,学院有权提请学校取消其推免生录取资格。

3.学生取得推免资格后,需登陆教育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网址:http://yz.chsi.com.cn/tm),完成网上申请工作。最终推免生名单以“推免服务系统”备案信息为准。

4.已录取为推免生的学生,应该履行相关承诺,本科学习阶段学院不再为其办理出国和毕业派遣手续。

5.有关我院推免工作的解释及未尽事宜,由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负责。联系人:沈元春(学院307室,电话68778296),华翔(学院309室,电话68778284)。


附件1: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名单

附件2:资源与环境科学学院2023年推免综合素质班级评分表


武汉大学资源与环境科学学院

2022910


附件1

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

组  长:沈焕锋 刘兴国

副组长:何建华 冯  丹 成海容

成  员:亢孟军 赵  林 邓红兵 沈元春 华 翔


附件2:资源与环境科学学院2023年推免综合素质班级评分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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