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激励研究生开展原创性研究,培养科学精神,产出高水平科研成果,积极投身“双一流”建设,强调学术创新与社会贡献,全面提升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武汉大学研究生学术创新奖评选暂行办法(修订)》(武大研字【2016】33号,参见附件1),目前,一等奖评选工作已经结束,现就2019年“研究生学术创新奖”二等奖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武汉大学在籍研究生。2017年6月及之后毕业的研究生,学术成果符合条件,经导师和培养单位同意后可以推荐参评。本校在职教职工与本校进站博士后入职以后成果不在参评范围内。
二、参评成果
1.“研究生学术创新奖”评审强调研究生在科研工作的实际创新能力,注重成果的创新性、突破性与多样性,要求能代表本学科较高水平,避免“五唯”倾向。
2.参评成果正式见刊时间应为2018年9月1日至2019年8月31日。所有参评的学术论文收录及分区情况(中科院分区)均要求提供图书馆检索报告;已见刊但暂未被数据库收录的论文,需提供图书馆出具的期刊收录证明,同时提供期刊首页、目录页及文章全文的复印件。同一成果不得在学术创新奖和国家奖学金的申报中重复使用。
3.人文、社科类CSSCI扩展版、CSSCI集刊收录论文原则上不在参评范围内。
4.参评论文文献类型界定为ARTICLE,文献类型为REVIEW的论文原则上不在参评范围内。
5. 其他要求详见附件1。
三、评审建议指标(见附件2)
四、评选程序
1.个人申请(2019年10月29日-11月4日)。符合申请条件的研究生填写相关材料并提交到学院307办公室杨老师处,提交材料如下:
(1)《2019年武汉大学研究生学术创新奖申请表》(附件3,电子版和纸质版各一份,纸质版需申请人及导师签字,电子版请以“专业-姓名”的格式进行命名),填写注意事项:“公开发表时间”指论文实际见刊时间,“SCI数据库分区”指中科院分区,“期刊影响因子”填论文发表当年期刊的影响因子,“是否为资格论文”是指该篇论文是不是作为用来满足毕业申请条件的论文,“获奖情况”仅填学术奖项。所有参评成果要求“武汉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申报者为成果主要完成人(第一作者、导师第一学生第二,或通讯作者)。
(2)证明材料:图书馆出具的论文收录检索报告(检索报告需涵盖申请表中学术论文的所有详细情况,SCI采用中科院分区)、论文全文复印件、证书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所有在申请表中有体现的成果均需提供证明材料,经研究生导师审核后,连同相关申请材料一起提交。
2.学院评审(2019年11月5日-16日)。学院组建评审小组,对申报材料进行严格审核,确保评选过程的公开与透明。在满足基本条件且不超过分配名额140%的前提下对“研究生学术创新奖”二等奖人选进行排序推荐。学院会将获奖名单及参评成果公示至少3天,结果无异议后,报送研究生院。
3.研究生院复核抽查(2019年11月22日-30日)。研究生院对参评材料按照不低于30%的比例进行抽查,并根据抽查结果和推荐情况对名额进行适当调整。在抽查的过程中,若发现审核不严、滥竽充数等情况,将扣减培养单位本年度及下年度名额分配指标。
5. 公示及公布获奖结果(2019年12月1日—10日)。结果公示三天,无异议后,学校做出表彰决定,并予以奖励。
五、其他事项说明
1.评奖条件、评奖组织、奖励标准等详见《武汉大学研究生学术创新奖评选暂行办法(修订)》(附件1)。
2. 学院对申报材料进行严格审核,确保评选过程公开、公平、公正。
3.获得奖励的研究生如存在造假、抄袭、剽窃他人科研成果、捏造或篡改科研数据等学术不端行为,一经查出,立即撤销奖励,追回奖金,并按照学校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附件下载:
附件1. 武汉大学“研究生学术创新奖”评选办法(修订)的通知.doc
附件6. 2018JCR影响因子前百分之三的ESI期刊(2019年版).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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