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武汉大学研究生院《关于开展2024-2025学年度优秀博士研究生延期资助工作的通知》要求,学院组织评审小组,对申请材料进行评审,并结合申请人具体情况,采用答辩的形式确定拟推荐人选,名单见附件。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如对上述公示结果有异议,可通过书面形式向学院教学管理办公室307反映,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以便调查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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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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