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宗旨
“武汉大学国际学术合作培育项目”(以下称“项目”)由武汉大学与海外合作高校共同出资设立,旨在通过支持双方学者、学科和学院的交流,创新国际交流模式,加强我校与海外合作高校的深层次、实质性学术交流与合作,建立国际科研合作平台,提升我校科学研究的国际影响力,为学校实现科学研究和国际化建设 “十三五”预期目标提供支持。
目前,已达成合作共识的海外合作高校有:
法国巴黎七大(具体情况请先咨询国际交流部)
加拿大蒙特利尔大学(具体情况请先咨询国际交流部)
英国利兹大学(法学领域)
英国邓迪大学(土木工程领域)
本项目也可对其他海外高校开放(我校教师可自行联系),但需遵守本项目的实施原则,建议中外双方按照附件里的协议模板签署协议。
二、实施原则
(一)项目实施周期
“项目”每一轮实施周期为3年,按年度进行资助;对于单个项目,最多连续资助2个周期。
(二)项目实施形式
每年实施的“项目”总数不超过10个,最终确定的实施“项目”由项目评审委员会评估确定。项目合作形式包括但不限于召开工作坊、合作科研、合作授课、设立研究中心等。本项目优先支持团队申报,团队人员数量不超过5人。原则上,申请人所在单位需为项目提供一定的配套支持。每年每个单位申报项目数量不超过2项。
(三)资助经费说明
我校将与海外合作高校共同为项目提供资助。原则上,中外方的资助比例为1:1。如有特殊情况,将由双方协商确定。我校每年对每个项目的资助上限为10万元。用于资助项目申请者赴外方高校开展合作活动的国际旅费或接待外方合作者来我校开展合作活动的本地食宿费及会务费等。次年项目经费的投入取决于前一年项目的执行情况与执行效果。
三、申请资格
项目申请者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我校全职在岗的教师或研究人员;
(二)与海外合作高校教师或研究人员有共同感兴趣的学术研究领域。
四、申请要求
(一)申请程序
项目申请者应与外方教师或研究人员协商并共同制定合作计划,通过电子邮件提交申请表《武汉大学国际学术合作培育资助项目申请表(中英文)》至学校联系人。
(二)申请截止时间
2016年6月1日。
(三)项目评选
我校和海外合作高校共同组成评审委员会,对项目进行评审。
(四)申请结果
申请结果将于2016年6月30日之前通过国际交流部网站公布,获批项目从2016年7月1日开始执行。
五、学校联系人
国际交流部
联系电话:027-68752118,027-68753626
附件下载:
转自 国际交流部
2016年4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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