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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6年创新人才推进计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9-20 10:56:07     发布者:yml     浏览次数:

根据学校科发院相关通知,2016年创新人才推进计划申报工作开始,我院有一个申报指标,可以从“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和“重点领域创新团队”中二者选一,学校将根据程序评审后通过相关渠道向上申报。有关该人才计划的申报条件和申报程序见网站http://www.most.gov.cn/mostinfo/xinxifenlei/fgzc/gfxwj/gfxwj2016/201609/t20160909_127498.htm。请学院符合条件的老师积极申请,并于2016年9月22日17:00之前将申请名单报到学院科研秘书处琴处。

附武汉大学科研院通知:

按照中央人才工作协调小组的部署要求和国家“万人计划”、创新人才推进计划的工作安排,现就做好2016年创新人才推进计划暨国家“万人计划”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科技创业领军人才推荐选拔工作,依据科技部文件精神,按照科技厅、教育部、基金委、各学会、各部委、武汉大学创新人才培养基地等申报渠道的要求,就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1、2016年创新人才推进计划申报分为四个申报类别,其中需要走学院推荐程序的是以下两个类别: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重点领域创新团队

2、由于该项目是限项申报,而且必须严格走评审和公示程序,经科发院研究决定各相关学院(国家重点实验室)推荐符合要求的申报人选,经学术委员会评审确定各渠道推荐人选,然后按照要求公示并推荐。

3、自然科学类相关学院(含国家重点实验室)推荐符合条件的申报人选:

(1)每个自然科学类相关学院(含国家重点实验室)可以推荐一个(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重点领域创新团队二选一)。学院将推荐汇总表打印好,交科研副院长审核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后发到指定邮箱。

(2)学院没有推荐人选,也需要按照在申报汇总表上填选——无推荐人选,放弃该次申报。将推荐汇总表打印好,交科研副院长审核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后发到指定邮箱。(这是科技部的要求,并非矫情,敬请理解!如果学院有老师提出异议该表将作为依据!)截止时间9月26日11:00(以收到邮件的时间为准,过期不予受理!!)

4、10月7日前完成校内评审,校内公示和申报材料填写。

5、10月15日前,通过各渠道申报材料交国家科技部。

6、具体申报要求见国家科技部网站申报链接:http://www.most.gov.cn/mostinfo/xinxifenlei/fgzc/gfxwj/gfxwj2016/201609/t20160909_127498.htm

7、特别提示:如果通过非教育部、科技厅、武汉大学渠道申报的申请人同样要走校内公示的程序请务必在推荐单位截止前至少一周直接联系科发院项目处何军。由于个人原因未告知武汉大学科发院,造成未在校内公示,导致推荐渠道不予推荐的由申报人个人承担相关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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