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武汉大学“关于开展2016年职员聘任工作的通知”精神,我院职员评审小组对申报人进行评审,结果如下:
同意聘任七级职员:马丽华、王曦阳
同意聘任八级职员:周烨
(以上名单按照姓氏笔划排序)
特此公示
如有异议,请于2017年1月9日上午12:00前,以书面形式反馈至资源与环境科学学院321办公室。
武汉大学资源与环境科学学院
2017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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