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与环境科学学院
关于评选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通知
院各研究生党支部:
2011——2012年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正式开始。结合我院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范围与名额
不分年级,综合参考学院参评人数、学科专业、生源结构等,名额分配如下:
自然地理学、人文地理学 | 地信(含测工专业学位地信方向) | 制图(含测工专业学位制图方向) | 土管 (含测工专业学位土管方向) | 环科 | 环工 (含环工专业学位) | |
硕士生 | 2 | 3 | 2 | 2 | 1 | 2 |
博士生 | 6 | 3 |
二、参评资格及评选标准
1.以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资格为基准,即我院在籍的学制年限内全日制普通类硕士和博士研究生。
2.评选计分:
(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计分类型分为:
A思想品德;B科学研究;C学习成绩;D社会活动;E文体活动;F社会工作。
各项得分乘以各项系数后累计总分为最后得分。
计分公式为:
总分T = A×10%+B×65%+C×15%+(D+E+F)×10%
(2)计分标准为:
《资源与环境科学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计分标准(试行)》。
3.结合学院实际,确定以下排序优先准则:
(1)论文:
本学年度(2011年8月31日—2012年9月1日,下同)已见刊或具有校图书馆出具的检索证明者优先。
(2)科研项目:
本学年度科研成果获奖者优先。
(3)学习成绩:
学位课程达到B及B以上者优先。
(4)社会活动:
担任和实际从事学生工作职务较长时间者优先。
三、申请流程
自愿申请,意志明确,服从调剂的同学填写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表及相关汇总表,整理打包相应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于12月12日下午4点前交所在班评小组预审,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四、评选工作流程
1.成立:
班评小组即研究生优秀奖学金评选小组;
硕、博士生分别成立系评小组;
系评小组由系所属研究生学术型学位、专业学位研究生党支部书记、学生代表5-7人组成,人数须为奇数。组长一般由二、三年级支部书记担任。
系评小组名单于12月12日下午4点前报学院并在相应范围内公示。
2.学习文件:学习学校及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的有关文件和精神。
3.确定等级:在系主任指导下,确立本班、本系计分和排序细则,审定科研成果等级。
4.组织:向本班公布各级文件、精神和评选具体办法,动员参选,接受申请。
5.评选排序:
(1)班评小组:集体审核申请,针对具体问题和具体诉求,在听取多方意见后充分讨论,初拟本班排名;将综合排名前列的同学的材料整理后于12月14日下午2点前交系评小组;
(2)系评小组:综合审查申请者情况并协调排序,按照1:1标准,将排名和评选情况以书面的形式于12月17日下午3点前报学院。
6.公示:学院审核名单后公示;
未尽事宜由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负责解释。
附件:《资源与环境科学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计分标准(试行)》
资源与环境科学学院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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