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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评选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03-01 02:01:46     发布者:309     浏览次数:

资源与环境科学学院

关于评选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通知

院各研究生党支部:

2011——2012年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正式开始。结合我院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范围与名额

不分年级,综合参考学院参评人数、学科专业、生源结构等,名额分配如下:

自然地理学、人文地理学

地信(含测工专业学位地信方向)

制图(含测工专业学位制图方向)

土管

(含测工专业学位土管方向)

环科

环工

(含环工专业学位)

硕士生

2

3

2

2

1

2

博士生

6

3

二、参评资格及评选标准

1.以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资格为基准,即我院在籍的学制年限内全日制普通类硕士和博士研究生。

2.评选计分:

(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计分类型分为:

A思想品德;B科学研究;C学习成绩;D社会活动;E文体活动;F社会工作。

各项得分乘以各项系数后累计总分为最后得分。

计分公式为:

总分T = A×10%+B×65%+C×15%+(D+E+F)×10%

(2)计分标准为:

《资源与环境科学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计分标准(试行)》。

3.结合学院实际,确定以下排序优先准则:

(1)论文:

本学年度(2011年8月31日—2012年9月1日,下同)已见刊或具有校图书馆出具的检索证明者优先。

(2)科研项目:

本学年度科研成果获奖者优先。

(3)学习成绩:

学位课程达到B及B以上者优先。

(4)社会活动:

担任和实际从事学生工作职务较长时间者优先。

三、申请流程

自愿申请,意志明确,服从调剂的同学填写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表及相关汇总表,整理打包相应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于12月12日下午4点前交所在班评小组预审,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四、评选工作流程

1.成立:

班评小组即研究生优秀奖学金评选小组;

硕、博士生分别成立系评小组;

系评小组由系所属研究生学术型学位、专业学位研究生党支部书记、学生代表5-7人组成,人数须为奇数。组长一般由二、三年级支部书记担任。

系评小组名单于12月12日下午4点前报学院并在相应范围内公示。

2.学习文件:学习学校及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的有关文件和精神。

3.确定等级:在系主任指导下,确立本班、本系计分和排序细则,审定科研成果等级。

4.组织:向本班公布各级文件、精神和评选具体办法,动员参选,接受申请。

5.评选排序:

(1)班评小组:集体审核申请,针对具体问题和具体诉求,在听取多方意见后充分讨论,初拟本班排名;将综合排名前列的同学的材料整理后于12月14日下午2点前交系评小组;

(2)系评小组:综合审查申请者情况并协调排序,按照1:1标准,将排名和评选情况以书面的形式于12月17日下午3点前报学院。

6.公示:学院审核名单后公示;

未尽事宜由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负责解释。

附件:《资源与环境科学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计分标准(试行)》

资源与环境科学学院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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