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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2016年资源与环境科学学院本科生转专业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1-26 10:14:20     发布者:syc     浏览次数:

根据本科生院下发的“关于做好2016年普通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学院制定了2016年本科生转专业实施细则,具体如下:

1.学生转专业按照《武汉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修订)》(武大教字〔2008〕92号)、《武汉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2015年修订)》、《武汉大学普通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武大教字〔2011〕39号)、《省教育厅关于普通高校转专业有关工作的通知》(鄂教学〔2014〕4号)中有关转专业的相关规定执行。

2.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考虑转专业:

(1)本科三年级以上的学生;

(2)正在休学或保留学籍的学生;

(3)国防生、艺术类(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表演专业、戏剧影视文学专业、设计学类)学生、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学生、贫困地区定向招生学生、降分录取或征集志愿录取的护理学专业学生;

(4)自主选拔录取学生不得转入其他院系所属专业;

(5)外语类保送生不得转至非外语类专业;

(6)四年制、五年制专业学生不得转入七、八年制专业,七年制专业学生不得转入八年制专业。

3.转专业时间:

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前三周(2016年2月22日-3月11日),逾期不再受理。

4.转入转出规定:

(1)转入、转出计划人数均按2015级入学人数的10%,即32人以内。转专业学生一般转入同一年级。

(2) 转出学生在拟转入的专业方面确有特长者优先(如有相关获奖证书等);转入学生需面试合格并且英语和高数的成绩必须在及格以上。

5.转专业具体办理程序:

(1)2016年2月22日-25日,转出学生填写《武汉大学学生转专业申请表》后,交转出院(系)教学秘书。(请自行下载填写,交学院307办公室沈老师处,在申请表右上角留下联系手机号码,交表截止时间为2016年2月24日17:00,逾期不予受理。)

(2)2016年2月26日,转出院(系)审批。

(3)2016年3月1日,学生将经转出院(系)审批同意的申请表交拟转入院(系)教学秘书。

(4)2016年3月2日-4日,转入院(系)通知并组织学生考核,根据本院(系)转专业计划和学生考核结果审批并签署意见,确定转入学生名单,并登录武汉大学教务管理系统,输入拟转专业的学生信息。

(5)2016年3月7日,教学秘书将转入学生名单和转专业申请表送本科生院审批。

(6)2016年3月8日-10日,学校审批。待学校审批结束后,本科生院网页上公布获准转专业的学生名单。

(7)2016年3月11日,转入院(系)教学秘书到学籍管理办公室领取获准转专业的学生名单,指导学生办理转专业的有关手续。

附件:武汉大学普通本科生转专业审批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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