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按照《济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意见》(济人字[2007]91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济人字[2009]13号)的有关规定,现将济南市规划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应聘人员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身体健康,适应岗位工作需要,服从工作分配,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四)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2年5月2日以后出生);
(五)在职人员应聘,应征得所在单位同意;
(六)2013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13年7月31日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
(七)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定向、委培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属在职人员应聘的,应征得所在单位同意。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不能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应聘,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现役军人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由我省统一组织招募和选派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不再享受笔试加分政策。
二、招聘单位情况及拟招聘人员计划
济南市规划局所属事业单位拟向社会公开招聘10人,各单位具体情况如下:
济南市城乡规划编制研究中心,财政拨款副局级事业单位,计划招聘5人;济南市城市规划展览馆管理中心,财政拨款正处级事业单位,计划招聘2人;济南市勘察测绘研究院,经费自理县处级事业单位,计划招聘3人。具体招聘岗位和岗位要求详见《2013年度济南市规划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岗位汇总表》。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时间和地点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报名时间:5月2日至3日
上午9:00—11:30 下午13:00—16:30
报名地点:经七路88号房地产大厦1208房间
乘车路线:乘34、41、K96、K100、102、103、129路经七纬二站下车。
(二)资格审查
考试不收取任何费用。
应聘人员于5月3日之前登录济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jnhrss.gov.cn/)或济南市规划局网站(http://www.jnup.gov.cn/)下载《2013年度济南市规划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按要求规范填写。报名时携带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原件)、身份证(上述证件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报名表》、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彩色照片2张及报考岗位要求的有关证明材料;有工作单位的人员要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的介绍信;择业期内未就业毕业生,要提交就业派遣报到证。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还要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招聘岗位要求具有规定年限专业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须提供相应的专业工作经历证明。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专业工作经历。专业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以2013年5月2日为截止日期。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博士岗位的,按实际报名并通过资格审查人数组织面试。对应聘其他岗位且报考人数未达到面试规定比例的,计划招聘1人的原则上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比例核减招聘计划。
报名期间同时进行资格审查工作,由市规划局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除报考博士岗位的人员外,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于5月10日9:00—16:00持本人身份证到报名地点领取《笔试准考证》(逾期不领视为自动放弃)。
四、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试均采用百分制计分。博士研究生应聘博士岗位的,按实际报名人数只进行面试,由用人单位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计划依次确定考核体检人选。博士研究生报考其他岗位的,应按要求参加笔试。
(一)笔试
笔试科目为专业技术测验,主要考察应聘者的专业技术水平。应聘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参加考试。笔试试题邀请专家采取封闭出题方式进行。
笔试时间:5月11日上午9:00-11:00。
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笔试设最低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达到笔试合格线的应聘人员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规定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个别岗位笔试合格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要求的,最低可按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达不到1:2比例要求的,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的按比例核减招聘计划。应聘博士岗位的人员直接确定为面试人选。面试人选名单确定后,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后由招聘单位通知本人,笔试成绩和面试人选名单在济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网站和济南市规划局网站公布。进入面试范围人员持笔试准考证、身份证到报名地点领取《面试通知书》,领取时间另行通知,逾期不领视为自动放弃。因弃权造成的人员空缺,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之上,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二)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市城市规划展览馆管理中心解说岗位面试采取模拟讲解方式进行,内容为普通话基本功测试:朗读、朗诵文章片段;现场模拟解说;随机应答等方面。其他岗位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法,内容为业务水平测试和综合能力测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专业技术水平和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等。面试考官不少于7人,由熟悉相关专业知识、具有面试实践经验的人员担任。每位应聘人员的面试时间不超过20分钟。面试考场内设社会监督席,派驻社会监督员在面试现场对面试组织程序、评分过程和打分情况进行监督。面试按百分制计算面试成绩,采取去掉每个测评要素的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算出平均分为应聘者的得分。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面试结束后,市城市规划展览馆管理中心解说岗位按笔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70%的比例(其他岗位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应聘博士岗位的,面试设70分为最低合格分数线,其面试成绩即为其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招聘人数2倍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体检范围人选,并依次等额组织考核体检(应聘博士岗位的,不受此比例限制,但须在面试合格分数线以上)。如用人单位同一岗位招聘计划中出现应考人员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核体检人选;若出现笔试成绩也相同,则对成绩相同者重新组织面试,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核体检人选。应聘博士岗位人员出现成绩相同,则重新组织面试(在考核体检时,因弃权和考核、体检不合格造成人员空缺,递补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也按照上述方法等额递补)。
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进入考核体检范围人选名单在济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网站和济南市规划局网站公布。
五、考核、体检
考核体检工作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指导下由市规划局负责。市规划局成立考核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核工作,每组应有2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考核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核对象,并出具书面考核意见。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拟聘用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体检由市规划局组织在市级以上综合医院封闭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弃权或考核、体检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经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同意,可从其他进入同一岗位考核体检范围人选中,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及聘用
市规划局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试、考核、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济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和济南市规划局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市规划局提出聘用意见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备案。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发放《济南市市属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由招聘单位和应聘人员双方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七、联系方式及其他
联系人: 别晓燕、方 芳
地 址:济南市历下区龙鼎大道龙奥大厦F601室(250099)
咨询电话:0531-66605321
监督电话:0531-66605325 0531-66605958
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附件:
1、《2013年度济南市规划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2.《2013年度济南市规划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岗位汇总表》
济南市规划局
二〇一三年四月二十三日/uploadfile/EditFile/20130424/2013042414260738738.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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