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吸引、选拔优秀本科生进入学院攻读硕博士学位,根据《武汉大学资源与环境科学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试行)》(资环政字[2014]03号,参见院网http://sres.whu.edu.cn/list_show.asp?id=1566)精神,遵照“分专业、依比例、循‘参序’、按成绩”的评定原则〔“分专业”指区分专业,区别学硕、专硕,分类评定;“依比例”指依照学位类型、各专业的招生人数和设奖比例,确定不同等级学业奖获奖人数;“循‘参序’”指遵循文件确定的“推免生”、“统考生”、“调剂生”参评顺序,依次参评。通盘考虑所有专业,推免生优先获得高等级学业奖;“按成绩”指推免生按照复试成绩,统考生按照初复试总评成绩,排名确定学业奖获奖等级。调剂生获得二等(专业学位)、三等(学术学位)学业奖学金〕,学院对2015级硕士研究生新生2015-2016学年学业奖学金进行了评定,现将评定结果予以公示。有异议的同学,请于7月20日下午5:00前,向周烨老师(13638644348)或江尧林老师(13135689977)反映。
资源与环境科学学院
二○一五年七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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