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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加强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管理以及其他安全隐患排查的紧急通知
发布时间:2015-08-16 18:49:15     发布者:sres     浏览次数:

全院师生:

2015年8月12日天津滨海新区火灾爆炸事件一直持续引起关注,为加强我院危险化学品的管理,保证安全,请涉及实验室危险化学品的老师,务必重视所在实验室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工作,特别是加强易燃易爆类危险化学品的购置、使用、存放和处置过程的管理,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规和学校有关管理规定。

临近开学,学生陆续返校,请各实验室负责老师,对所指导的学生做好安全教育工作。督促学生做好所在实验室和实验台面的整理和卫生,进一步学习安全知识,排查安全隐患。

一、加强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管理

1.有机易燃品的使用和存放、处置(请特别留意用后处置,务必注意全生命周期过程);

2.易爆品(强氧化剂、还原剂、压缩气体等含能物质)的使用和存放、处置;

3.活泼金属(含使用过的锂片、钠和实验电池与电极,实验制备的活泼物质)的使用、存放、处置;

4.有毒和腐蚀性化学药品的使用和存放、处置;

5.相互之间易发生化学反应(产热、产气)的药品不得混合存放;

6.在试验和废物处置过程中特别注意任何产热、产气和产生有害物质的化学反应,在试验设计中做好预案,实验过程中注意监控;做好实验防护工作;

7.指导老师为学生和所使用实验室安全第一责任人,指导本科生实验的老师,请务必在本科生开始实验之前,对学生进行实验室规章制度和卫生安全培训,培训和考察合格后,方可让本科生开展试验。初入实验室的本科生不允许在无人监督和陪伴情况下独立开展试验;

8.禁止单人在实验室开展试验工作,注意保持通讯工具的通畅;

9.未经书面许可,各实验室都不允许接收外来人员进室进行实验和操作,严禁带入和留存不明物质。

二、检查水、电等其他安全隐患

其他未涉及易燃易爆类危险化学品的实验室,也请自查水、电等其他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

开学后,学院将安排水工、电工集中修缮。有灯管、开关需要维修更换的,请于9月1日之前报至电子邮箱:xq_wei@163.com。内容包括:

室号

需要维修、更换内容

规格、个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经过排查,若发现安全隐患,请及时书面向学院上报。

联系人:顾春盛

联系电话:68778381

武汉大学资源与环境科学学院

2015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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