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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培养
关于本科生申报2015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3-11 15:13:46     发布者:syc     浏览次数:

为进一步调动全校本科生开展科研的主动性、积极性与创造性,倡导以启发探索和创新性实验为核心的研究式学习,2015年学校将支持大学生科学研究项目(以下简称“校级项目”)若干项,国家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以下简称“国家项目”)130项,其中创新训练项目105项,创业训练项目20项,创业实践项目5项。现就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一)申报国家项目,项目学生负责人必须是2013级、2014级学生(一、二年级学生),项目成员一般不超过5人。其中二人以上必须是2014级学生(一年级学生)。

(二)申报校级项目,项目负责人必须是2013级和2014级学生(一、二年级学生),项目成员一般不超过5人。其中二人以上须是2013级学生(二年级学生)。

(三)已获得项目资助且未结题者不得参与申报、

二、申报类型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包括校级项目和国家项目,国家项目包括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三类。

(一)创新训练项目,是本科生个人或团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实验方法的设计、实验条件的准备、实验的实施、数据处理与分析、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

(二)创业训练项目,是本科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团队中每个学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扮演一个或多个具体的角色,通过编制商业计划书、开展可行性研究、模拟企业运行、进行一定程度的验证试验,撰写创业报告等工作。

(三)创业实践项目,是学生团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提出一项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服务,真实创办企业并实现有效运行。

三、申报要求

(一)选题必须是在导师指导下自主设计。学校鼓励以实验为手段,以创新为目的,以解决本学科及其交叉学科、企业研发及自然界和人类生活中的某一问题为出发点,以知识、技术创新和研究方法创新为主的课题。

(二)学院(系)需建立项目运行的保障机制,提供必要的软、硬件设施。由学院、指导教师、企业或政府部门资助等途径自筹经费的学生可以不受学校计划的限制参加校级项目申报,但需要纳入学校统一管理。每位指导教师限指导项目三项。每个项目指导教师不得超过两位。

三、申报经费

国家项目中的创新训练项目为5000-10000元/项;创业训练项目为1万元/项;创业实践项目为5万元/项。校级项目为1000元/项。

四、申报程序

(一)2015年3月9日-2015年3月20日,各项目团队负责人落实选题、指导老师及成员,并负责申报材料的搜集与整理工作。

(二)2015年3月20日,各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只能是2013级和2014级学生)在导师指导下填写《武汉大学2015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申报书》(见附件一),并将“附件一”电子版(office2003版本)和纸质一份向资环院本科教学管理办公室(307)石长虹提交。

(三)2015年3月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学院(系)组织答辩。

(四)学院向学校推荐国家项目,接到电话的学生国家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只能是2013级各2014级学生)须填写《武汉大学2014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申报书》(见附件一)、《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信息表》(见附件三)。并将“附件一”纸质一式五份和电子版(office2003版本),“附件三”纸质一份和电子版(office2003版本)向资环院本科教学管理办公室(307)石长虹提交。

(五)国家项目到学校进行二次答辩。地点时间观注学校教务部另行通知。

五、注意事项

(一)校级项目完成期限为1年(2015年3月至2016年3月),中期报告(表)提交时间为2019年9月。

(二)国家项目完成期限为两学年(2015年3月至2016年12月),中期报告(表)提交时间为2016年3月。

(三)上述电子材料一律使用office2003版本,以学院(系)为单位,压缩后集中发送至邮箱shijianban@qq.com。

其它未尽事宜,请联系院307石长虹老师,电话:68778296。

附件(武汉大学教务部下载):

1.武汉大学2014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申报书

2.武汉大学2014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汇总表

3.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信息表

院教学办公室

二○一五年三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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