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资环院2014届免试研究生推荐工作安排的通知
根据武汉大学《2013年应届本科毕业生推免工作的通知》精神,为做好我院2014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的工作,学院成立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小组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 刘耀林
副组长: 杜清运 肖胜春 钱沙华
教师代表:林爱文 费腾 李精忠 张雅杰 代侦勇 王祖武 张旭
工作人员:沈元春 周烨
经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将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推免生条件
凡具有武汉大学学籍的资源与环境科学学院各专业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第二学位、插班生和专升本毕业生)均可申请参加推免。
推免具体条件如下: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思想积极上进;
2、自觉遵守国家法律和校纪校规,模范执行大学生行为准则,无不良党政处分记录;
3、学习态度端正,实事求是,勇于创新,学风严谨,成绩优良,综合考评优良;
4、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和较高的综合素质,积极参加集体活动,热心公益事业,身体健康,体育达到《大学生体育合格标准》,军训合格;
5、专业必修课(包括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无重修现象;
6、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达到422分以上;雅思成绩6.5分以上;TOFEL成绩90分以上;
7、科研、实践能力强,在社会实践和业余科研成果方面非常突出,具有特殊创新能力者可被优先考虑推荐,对其大学英语六级可降低相应要求;对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者以及全国竞赛一等奖获得者,经三名以上本校本专业教授联名推荐,学院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严格审查,可不受综合排名限制,但学生有关说明材料和教授推荐信要进行公示。
8、凡申请推免的学生,原则上不能同时申请出国留学(在研究生入学以后,参加学校、学院联合培养项目的除外),不能参加公务员考试,不能参与就业推荐。在递交推免申请的同时,需签订书面承诺书。
二、推免程序及时间安排
1、9月18号 学院公布推免生条件、细则等,请参考附件。
2、9月18号-9月22号,学生本人向本专业评审小组提出申请。
请各专业班长于9月22号上午11点前,以专业为单位将申请材料交给院309办公室周烨老师。(申请书截止至22日下午17点,没有递交申请的同学将被视为放弃免试资格评比)
各位申请人要提交成绩单、创新实践分加分证明(即获奖证书、文章杂志)的原件及复印件、《资环院2014届推免生申请表》、申请书(依据个人情况简单陈述个人情况及申请理由)、《推免生承诺书》,以备本专业内部评审以及学院审查时使用。具有推免资格,但放弃推免的同学要提交《放弃推免承诺书》
各专业组成由班长、学习委员、学生代表(占全班人数10%的非推免生)为成员的评审小组进行评议和核查,有两个小班的专业则两位班长、学委均为评审小组成员。班长为评审小组负责人,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本专业排名汇总表和各位申请人申请材料(每位申请人的材料分别用订书钉按申请表、申请书、承诺书、加分证明的原件、复印件顺序订好,各专业将本专业所有申请人的材料按照排名顺序装入一个大档案袋上交,本专业排名汇总表、放弃推免承诺书放在档案袋内所有申请人材料的最前面)。
3、9月23日-9月29日,学院将组织专家评审小组,对申请人进行考核、审查、筛选,提出推荐候选人名单并进行公示。(创新实践加分中的论文加分项,如有异议将由学院评审小组进行认定。)
4、2013年10月14日前,学院报送推免生名册,按计划领取校验码和《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直博生)登记表》;5、2013年10月14—21日学生填写《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直博生)登记表》。学院推荐工作小组组长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后交教务部学籍管理办公室
6、学校审核有关材料,向省研招办报送《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直博生)登记表》审批,并向研究生招生单位推荐;
7、推免生于2013年10月31日前办理网上报名手续(武汉大学推免生(所有使用武汉大学推免指标学生)报考点推荐学校必须选择“武汉大学”,武汉大学代码为:10486);2013年11月10-14日网上确认,校验报名信息(未办理报名手续者无法录取)。
五、工作要求
1.学校鼓励跨专业推荐和接收推免生,鼓励向考生生源少的专业和学校重点实验室等研究机构推荐推免生;
2.已录取为推免生的学生本科阶段不得办理出国和毕业派遣手续。
六、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及研究生支教团计划由校团委统一推荐。
特此通知
三、推免生名额(暂定,还会有调整)
学校分配给我院的2014届推免生总名额为55名,学术内推23名,学术外推16名,专业学位名额16名。学术外推名额=学生人数×5.1%,学术内推名额(不含基地班)=学生人数×4.7%,专业学位名额(不含基地班)=学生人数×5.6%,各专业名额分配如下:
专业 | 总人数 | 学术外推 | 学术内推 | 专业学位 |
地理科学基地班 | 27 | 3 | 6 | 0 |
资环城规 | 31 | 1 | 3 | 0 |
地理信息系统(制图) | 74 | 4 | 4 | 5 |
地理信息系统 | 70 | 4 | 4 | 4 |
环境科学 | 33 | 1 | 3 | 2 |
环境工程 | 49 | 2 | 2 | 3 |
土地资源管理 | 29 | 1 | 1 | 2 |
合计 | 313 | 16 | 23 | 16 |
备注:
1.基地班的推免比例为50%。
2.各专业名额不足整数的部分,基本按照四舍五入的原则进行了取舍,但统筹全院情况做了微调。
3.专业学位的保研名额可以内推也可以外推,不做限制。
4.一旦选择学术外推或专业外推,不得变更,若外推不成功,不能转为内推,只能自动放弃保研资格。
四、推免生管理
1.推荐免试研究生必须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项校纪校规;
2.推荐免试研究生在校攻读硕士学位期间不予办理出国(学校或学院联合培养项目除外)、公务员或就业等手续,未办手续擅自离校者,均按旷课处理,执行武大研字[2003]29号文件;
3.已确定推荐免试研究生资格者须及时缴纳研究生保证金,第二年研究生正式报到注册后,凭收据和研究生证退还保证金。推免研究生放弃或中途因非身体健康原因申请退学者,保证金收作为本院研究生课外活动经费处理;若已退还,需缴纳与保证金等额的费用,才可准予退学;
4.推荐免试研究生者必须按规定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报名,并办理有关事项;
5.推免生成绩排名在本专业前4%者,学校将在研究生入学后给与特别奖励。
有违反上述条款者,除取消推荐免试研究生资格外,还将按学校有关文件规定进行相应处理。
五、本办法自二OO九年九月起试行,由资源与环境科学学院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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