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资源与环境科学学院
接收推荐免试生实施细则
推免生工作是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研究生招生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是激励高校在校学生勤奋学习、积极创新、全面发展的有效措施,是提高研究生选拔质量,培养拔尖创新人才的重要保证。根据学校《关于做好2014年接收推荐免试生工作的通知》,我院特制定本细则。
一、接收推免生计划(计划人数暂定)
我院推荐免试生总指标数不低于57人,其中本校学术学位推免生25人(以教务部最后指标数为准),外校学术学位推免生不低于16人;本校与外校专业学位推免生不低于16人。学术学位推免生可直接取得博士研究生入学资格的人数不低于5人。
二、接收推免生条件
(一)拥护党的领导,愿为国家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二)学习成绩优秀。总评成绩名列本学院(或系)同年级、同专业前茅。获得国家英语六级水平考试证书(或参加六级考试成绩达到422分以上);或雅思成绩6.5分以上;或TOFEL成绩80分以上;英语专业通过专业英语八级考试。在校期间曾参加科学研究、全国竞赛等活动,表现突出者优先接收。
(三)所在学校须为经国家批准进入“985工程”“211工程”重点建设项目的高校或所在学科为国家重点学科。考生本人须取得生源学校推免生资格。
(四)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本科期间无任何剽窃他人学术成果以及其他违法、违纪、处分记录并在硕士研究生入学前取得学士学位与本科毕业证书。
三、推免生申请材料
(一)所有推免生均须登录武汉大学研究生院网站的“武汉大学2014年推荐免试生报名系统”填写、提交个人信息。
(二)外校推免生还需提供以下申请材料:
1、《武汉大学2014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研究生院网上下载);
2、由本科毕业学校教务部门密封并在封口处加盖公章的历年学习成绩单和总评成绩证明;
3、由本科毕业学校教务部门加盖公章的出版物、科研活动说明书及外语等级证书或成绩证明复印件、获奖证书复印件等。
(三)本校推免生按学校教务部要求提供相关材料。
四、接收推免生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2013年10月1日前接收外校推免生申请资料。邮寄地址:湖北省武汉市珞瑜路129号武汉大学资源与环境科学学院刘潇老师收 邮政编码430079
(二)进行资格审查,并通知审查合格的学生于2013年10月10日前到校复试。所有拟接收的推免生均需参加复试,否则不予录取。
(三)复试结果于2013年10月20日前报研招办,同时以适当形式公示一周。
(四)拟录取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由研招办统一发出推免生拟录取接收函。
(五)推免生于2013年10月31日前办理网上报名手续,2013年11月10-14日左右进行现场确认(具体时间以报名公告为准)。
五、复试内容及要求
(一)复试采取面试的方式,打分采取百分制。(面试时,要作详细记录,百分制,外语口语、综合知识两种面试成绩均不及格者,可一票否决。复试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a) 外语口语测试,时间10分钟。
(二)综合知识测试(考察学生对基础理论、基础知识、基本技能的理解与掌握;考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表达能力、实验技能、计算技能;突出考察学生创新精神、创新能力、专业能力倾向等方面,无指定教材),时间20分钟。
(三)所有推免生均需参加复试。
六、推免生奖励措施
(一)所有推免生一律享受基本奖学金和普通奖学金。
(二)国内“985”高校推免生成绩排名在原校本专业前10%者,学校将为其颁发 “武汉大学研究生优秀新生奖学金”。
七、录取原则:
1、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本单位的推免生复试录取工作全面负责,所有上报意见必须由主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当参加复试未被录取的考生提出质疑时,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向考生做必要的解释工作。
2、录取原则:公平、公正、公开、以人为本
资源与环境科学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二0一三年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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