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人才培养  >  正文
人才培养
资源与环境科学学院2019年本科生转专业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9-01-14 09:13:58     发布者:沈元春     浏览次数:

    根据学校本科生院《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精神,学院制定了2019年本科生转专业实施方案,具体如下:

1.学生转专业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武汉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2017年修订)》、《武汉大学普通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修订)》(武大本字〔201750号)、《省教育厅关于普通高校转专业有关工作的通知》(鄂教学〔20144号)中有关转专业的规定执行。

2.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考虑转专业:

1)三年级及以上的学生;

2)正在休学或保留学籍或应予退学的学生;

3)国防生、艺术类专业学生(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表演专业、戏剧影视文学专业、设计学类)、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学生、相关专业降分录取或征集志愿录取的学生;

4)四、五年制专业学生不得转入5+3一体化专业,四、五年制,5+3一体化专业学生不得转入八年制专业;

5)外语类保送生不得转至非外语类专业;

6)国家或学校在招生时明确规定不可转专业的学生;

7)其他不符合转专业条件的学生。

3.转专业时间:

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前三周(2019218-38日),逾期不再受理。

4.转专业人数控制:

符合转专业条件的学生可按学校规定提出转专业申请。本次转入我院大类或专业的人数一般不超过2018年招生人数的20%,即65人以内。转专业学生一般转入同一年级。

5. 可转入大类或专业:

符合转专业条件的学生可申请转入我院以下专业大类或各专业。

大类:理科试验班(资源与环境类)

专业:地理科学、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地理信息科学、地理信息科学(数字地图与空间信息工程)、环境工程、环境科学、土地资源管理

6. 接收转入的条件:

1)学生已修必修课平均学分绩点2.7及以上,且数学与英语无不及格现象。

2)对确有拟转入专业特长的学生优先录取。

3)对申请转入本院的学生进行考试或考核,择优录取。

7. 转专业具体办理程序:

12019218-224日,学生在武汉大学教务系统中提交转专业申请,具体操作为登录教务系统后,点击个人信息-转专业申请,进入转专业申请页面,按照提示进行相关操作;

22019225日转出院(系)在教务系统中审批本院(系)学生提交的转专业申请;

32019226-31日,转入院(系)通知并组织学生考核,根据本院(系)转专业计划和学生考核结果,在武汉大学教务系统中确定转入学生名单;

4201932-37日,学校审批。校审批结束后,在本科生院网页上公布获准转专业的学生名单。

5201938日,转入院(系)教学秘书到本科生院107室领取获准转专业的学生名单,指导学生办理转专业的有关手续。



资源与环境科学学院

                                         2019114


信息服务
学院网站教师登录 学院办公电话 学校信息门户登录

版权所有 © 武汉大学资源与环境科学学院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珞喻路129号 邮编:430079 
电话:027-68778381,68778284,68778296 传真:027-68778893    邮箱:sres@wh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