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我院2019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考核录取工作,确保考核录取公平、公正、公开,根据校研究生院《关于做好2019年博士研究生综合考核及录取工作的通知》及《资源与环境科学学院2019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选拔实施细则》精神,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学院招生计划
总计划数50人(包含高层次人才招生指标14人、少数民族骨干计划专项指标1人),其中已招收硕博连读生19人。
二、外语合格线
参考学校外语综合水平考试合格基准线,依据招生计划及考生外语水平考试整体情况,我院外语综合水平考试合格分数线为50分,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的外语综合水平考试分数线为50分。
三、候选人确定
根据申请者提交的申请材料(包括课程成绩、硕士学位论文、承担科研项目经历、发表成果如论文、专著、获奖、专利等、申请者自我评价、研究计划、专家推荐意见等材料),并参考外语综合水平考试成绩,我院各专业考核专家组对外语水平合格的91名公开招考学生的入学申请进行了集体审核评议。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定了55名博士入学资格综合考核候选人名单(含少数民族骨干计划1名)。候选人名单公示如下(见附件1)。
如对该名单有异议,请在4月26日-5月6日内,通过书面形式或电子邮件向我院研究生教学管理办公室或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工作处反映,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以便调查核实。
武汉大学资源与环境科学学院研究生教学管理办公室:
电话:027-68778676 (工作时间开通)
邮箱:yangmiaoling@whu.edu.cn
武汉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工作处:
电话:027-68754920(工作时间开通)
邮箱:wdyzjc@whu.edu.cn
四、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情况考察作为研究生复试综合面试的一部分。请各位候选人及时下载并按表内要求认真填写《武汉大学研究生招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调查表》(见附件2,以下简称《调查表》)。
填表注意事项: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品德自述以及由单位填写的相关表现情况请填写具体、完整;所有栏目不能为空,没有则填“无”。《调查表》必须加盖考生所在单位党委(党总支)公章。
考生到学院进行资格审核时向培养单位提交《调查表》。
五、现场确认
1.时间:5月10日上午8:30-11:30
2.地点:武汉大学研究生院
3.流程:(1)验证→(2)交验《武汉大学2019年博士研究生考生信息卡》一份→(3)持已盖章的《武汉大学2019年博士研究生考生信息卡》到报考单位参加综合考核。
4.要求:
(1)往届生(含:已取得硕士学位人员、已取得本科阶段毕业证和学士学位证满6年的人员)须交验本人最后学位、学历证书、身份证原件;应届硕士生须交验硕士研究生证、学籍证明(研究生管理部门出具的包含入学年月、学制的证明)和身份证原件。
(2)资格审查通过后,现场提交一份在网报系统中打印的《武汉大学2019年博士研究生考生信息卡》;
(3)凡在境外教育科研机构获得学位、学历的考生,须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无法出具者不能参加综合考核与录取;
(4)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现场确认的考生,不得参加综合考核与录取。
六、考生体检
为保证录取质量,依据教育部、卫生部、残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文件标准,我校在综合考核阶段由校医院对参加考核考生(含硕博连读、直博生)进行体检。体检结果不符合标准的考生不予录取;对体检有疑问的考生须在一周内进行复检,复检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体检说明事项:
1.体检时需携带1寸彩色登记照1张,粘贴于体检表;缴纳体检费99元(现金),并携带身份证备查。
2.体检须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有序体检。体检时间为:5月10日下午14:30-17:00;体检表发放截止时间:下午15:30,请务必在此时间内前往安排的地点体检。地点在文理学部校医院。
3.体检时无需空腹,为方便体检,体检当天请不要佩戴隐形眼镜;女生不要穿着连衣裙、连体裤;抽血后请用棉球按压针眼5分钟,避免皮下出血。
4.有晕针史的同学请在抽血时提前告知医护人员。
5.学生体检严禁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将上报学校,由学校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七、综合考核
(一)资格审查
时间:5月11日上午9:00-12:00
地点:资环院220室
(1)交验本人身份证、《武汉大学2019年博士研究生考生信息卡》(已加盖“证件已验”章)、学位证书原件(应届硕士毕业生须持学生证,获得境外学历的考生,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书的原件),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者,取消其综合考核资格。考生不按时参加考核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资格。
(2)缴纳综合考核费用180元
(3)上交体检表
(4)上交《武汉大学研究生招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调查表》
(5)资环院414室进行心理测试
(二)笔试
时间:5月11日下午2:30-3:30
地点:武汉大学3区01教学楼1-403教室
(三)综合考核
1.考核时间与地点
复试时间:5月12日上午8:30开始
复试地点:
(1)地图学与地理信息系统:资环院320室
(2)地图制图学与地理信息工程:资环院320室
(3)自然地理、人文地理、资源环境监测与规划:资环院504室
(4)土地资源管理:资环院504室
(5)环境科学:资环院301室
(6)环境工程:资环院220室
2.综合考核内容及形式
学院招生考核专家组采取笔试、综合面试和背景调查的方式对候选人学术道德、思想品德、专业素养、研究能力和创新潜质等进行综合考核和评价。综合考核内容主要包括:
(1)学术道德、思想品德和学术修养
学术道德、思想品德主要考察考生硕士在读或工作期间学术道德、思想品德方面的表现。专家组通过面试、材料审核和背景调查的方式对申请人学术道德、思想品德进行考察。
(2)学术素养
学术素养主要考查候选人的专业基础、知识结构以及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等,是否具备本学科博士研究生应具备的专业知识基础及学术研究能力。学术素养采用笔试、专家面试考核的方式进行。
(3)外语水平
主要考查候选人是否达到本学科博士研究生应具备的外语应用能力,包括文献阅读、摘要写作、口语和听力等。以考生朗读、口译外文资料以及与考核专家外语对话等形式进行。
(4)培养潜质
培养潜质主要考查候选人的学术研究兴趣、研究能力、科研创新能力,是否具备本学科博士研究生的培养潜质。要求考生以PPT(8-10分钟)的形式汇报本人学术背景、科研经历、科研成果,拟从事研究的学科领域及对研究方向的认识、设计思想和展望。考核专家组考察考生对本学科前沿知识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创新思维和科学理解与洞察能力,评判考生的科研素质及培养潜力。
3.综合考核总评成绩确定
综合考核各部分均以百分制计分。综合考核总评成绩的权重按学术素养40%,外语水平30%,创新潜质30%的比例确定。学术道德、思想品德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录取
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招生计划、考生综合考核总评成绩确定初录考生名单,初录考生名单报研究生院审核,经政审、体检合格后,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并公示。
八、调剂
本院接受学院内部调剂,不接受一志愿非我院生源的调剂申请。调剂基本要求如下:
1.外语综合水平成绩须达到学院合格线,且成为我院综合考核候选人
2.调剂专业与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3.考生需同时取得报考导师及调剂导师的同意,填写《武汉大学资源与环境科学学院201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调剂申请表》(以下简称《调剂申请表》)(附件3)并及时提交。
4.学院于复试结束后三天内接受调剂申请,逾期不再受理。
《调剂申请表》提交至资环院307办公室杨老师处,联系电话:027-68778676.
九、招生录取
根据招生计划、考生综合考核总评成绩、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调查表,体检报告,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拟录取名单并公示不少于十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拟录取名单报校研究生院审核,经政审合格后,确定正式录取名单。
附件1:资源与环境科学学院2019年博士入学资格综合考核候选人名单.xlsx
附件2:武汉大学研究生招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调查表.docx
附件3:武汉大学资源与环境科学学院201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调剂申请表.doc
武汉大学资源与环境科学学院
2019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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