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武汉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生学分制收费管理办法(试行)》(武大教字[2011]70号)第二十九条规定:学生毕业时总平均学分绩点排名在当年毕业生总人数前1%的,返还全部课程学分费。按照本科生院“2023年关于奖励前1%优秀毕业生返还全部学分费的通知”相关规定,根据本科教务管理系统中的排名统计数据,现将我院符合奖励要求的毕业生公示如下:
序号 | 学号 | 姓名 | 年级 | 专业 | 平均学分绩点(GPA) |
1 | 2019302050085 | 王成龙 | 2019 | 地理信息科学(数字地图与空间信息工程) | 3.9791 |
2 | 2019302050122 | 董思佳 | 2019 | 地理信息科学 | 3.9154 |
3 | 2019302050081 | 孙铭泽 | 2019 | 地理信息科学(数字地图与空间信息工程) | 3.9129 |
说明:本次平均学分绩点排名以2023年5月20日24:00前通过第一批学士学位审核的学生成绩信息为准。
公示期为5天(7月29日-8月2日),在此期间,如对上述名单有异议,请实名向学院反映。
联系人:沈元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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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与环境科学学院
2023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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