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武汉大学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选拔实施办法》和《武汉大学2024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以下简称《招生简章》),结合本单位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招生计划及报考条件
1.2024年学院招生计划如下:
招生类别 | 招生计划 | 已招收硕博连读生 |
全日制学术学位博士 | 40 | 21 |
全日制专业学位博士 | 7 | 0 |
2.申请考核的考生须具备报考基本条件,详见《招生简章》要求。
3.学院参与“武汉大学湖北省卓越工程师学院专项计划”,具体招生办法以学校公布为准。
二、组织管理
(一)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院2024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选拔工作,负责制定工作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确保研究生招生工作安全、平稳、有序进行。
(二)考核专家组
根据各学科情况按一级或二级学科组织考核专家组。专家组由不少于5名本学科专业或相近学科专业的博士生指导教师组成,组长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确定。考核专家组负责对考生入学申请进行审核评议和对候选人进行综合考核。
三、网上报名及资格审查
按照《招生简章》要求进行,所有考生(含2024年9月入学的硕博连读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报名并缴纳报名费。
四、外语综合水平考核
考生须按《招生简章》的要求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外语综合水平考试。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免除外语综合水平考试(各类专项计划除外):
1.以第一作者、通讯作者或导师第一作者学生第二作者身份在SCI、SSCI收录期刊上发表英文文章。
2.雅思(IELTS)成绩6分及以上或托福(TOFEL)成绩90分及以上或GRE成绩300分及以上。
3.大学英语六级考试(CET-6)合格。
4.获得由教育部认证认可的英语国家高校的学士学位或硕士学位。
申请外语综合水平考试免试的考生在报名系统中外语科目选择免试,并于2023年12月25日前,将《外语综合水平信息表》及相关证明材料随申请材料一起寄送至学院。经学院批准后可免试外语,未提交申请表的或不符合条件的视为无效申请。
根据《招生简章》要求,专项计划考生需参加学校组织的外语水平考试,不允许申请免试。
五、提交申请材料
考生须在2023年12月25日前(以邮寄时间为准,邮寄地址见末)将申请材料(纸质版)按要求整理后交至学院教学办公室,邮寄材料请务必使用顺丰快递或EMS快递。
按照以下顺序整理:
1.《武汉大学2024年博士研究生考生信息卡》(网报系统打印),置于所有材料首页。
2.入学申请。含个人基本情况、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研究计划。
3.最后学位、学历证的复印件。应届毕业硕士生提交学信网学籍认证报告,本校应届毕业硕士生也可提供学生证复印件。在境外教育科研机构获得学位、学历的考生,须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书复印件或者学校出具的预计毕业时间的证明。
4.两名与报考学科、专业相关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出具的《专家推荐书》(网报系统生成打印。推荐人姓名、所在单位、职称等信息将对外公布,向我校推荐过考生、但考生存在提交虚假材料、考试舞弊以及实际信息与推荐意见明显不符合者,请勿再向我校推荐考生)。
5.本科与硕士研究生课程成绩单(须加盖出具单位的公章)。
6. 相关证明、说明材料。包括硕士学位论文(应届毕业硕士生毕业论文摘要、目录等);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所获专利及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的陈述和证明(仅认可申请者本人是第一作者、通讯作者,或者导师第一本人第二作者的成果,其他排名的学术成果不建议填写);说明个人特别成就、能力的其他材料。
《外语综合水平信息表》及证明材料随以上材料一起寄送,单独装订(不申请免试的考生不需要提交)。
纸质版申请材料须与网报系统中的电子版保持一致,若不一致所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硕博连读生无需提交纸质版申请材料。
六、确定候选人
学院考核专家组根据申请者提交的申请材料,参考其外语综合能力,对考生入学申请进行集体审核评议,做出评价结论。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专家组评议结果按不超过招生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候选人,公示无异议后报研究生院备案。
七、综合考核
(一)时间、地点: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二)考核内容与形式
1.思想品德
思想品德主要考察候选人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学术道德等,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专家组通过面试、材料审核和背景调查等方式进行考察。
2.学术素养
学术修养主要考查候选人的专业基础、知识结构以及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等,是否具备本学科博士研究生应具备的专业知识基础及学术研究能力。专家组通过面试、即问即答的方式进行考核。
3.外语水平
主要考查候选人是否达到本学科博士研究生应具备的外语应用能力,包括文献阅读、摘要写作、口语和听力等。以考生朗读、口译外文资料以及与考核专家外语对话等形式进行。
4.培养潜质
培养潜质主要考查候选人的学术研究兴趣、研究能力、科研创新能力,是否具备本学科博士研究生的培养潜质。
要求考生以PPT的形式汇报本人学术背景、科研经历、科研成果,拟从事研究的学科领域及对研究方向的认识、设计思想和展望。考核专家组考察考生对本学科前沿知识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创新思维和科学理解与洞察能力,评判考生的科研素质及培养潜力。
5.我院接受跨一级学科考生报考,跨一级学科考生无需加试。
(三)考核成绩及计算方法
综合考核各部分均以百分制计分。综合考核总评成绩的权重按学术素养40%,外语水平30%,培养潜质30%的比例确定。
八、录取
遵循“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原则,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招生计划、考生综合考核总评成绩确定初录名单并报研究生院审核,并按要求公示拟录取考生名单。录取类别见《招生简章》。考生体检在拟录取后进行。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九、其他事项
根据选拔结果及选拔需要,学校可增开专项批次报名招生,具体情况以学校发布的通知公告为准。
学院采用不区分导师的方式进行报考,考生可访问我院官网了解导师具体信息 (http://sres.whu.edu.cn/)。尽早加入学院博士招考咨询群(QQ群号:629390664),学院也会通过QQ群推出导师介绍等活动。
本细则未尽事项,按照《武汉大学2024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的相关内容执行。
本实施细则由资源与环境科学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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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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