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人才培养  >  正文
人才培养
资源与环境科学学院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2023-05-16 15:58:58     发布者:杨妙玲     浏览次数:

根据武汉大学有关文件精神,我院部分专业仍有一定数量的招生计划,接收调剂。

一、调剂专业及剩余指标

专业

学位类型

学习方式

剩余指标

0705Z1 资源环境监测与规划

学术学位

全日制

2

083001 环境科学

学术学位

全日制

3

085700 资源与环境

专业学位

全日制

8


二、调剂基本原则和要求

1.考生报考了武汉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

2.外语水平符合《资源与环境科学学院2023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综合考核录取工作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的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三、调剂申请程序

1.51717:00之前:申请人须提交《调剂信息表》及《外语综合水平信息表》,发送电子版至邮箱yangmiaoling@whu.edu.cn,邮件主题请注明“调剂申请-考生姓名”,逾期不再接受申请。

第一志愿非我院的考生需同时提交完整报名材料电子版,同时登陆报名系统提交调剂申请,联系原报考单位审核。

2. 5月19日前:考核专家组根据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集体评议,确定候选人名单,经学院招生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上网公布。

3.学院组织综合考核,考核要求参见《实施细则》,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四、其他事项

1.不在规定时间提交材料和申请并参加考核的考生作自动弃权处理。

2.提交材料弄虚作假者,一律不能参加综合考核。入学后发现此类情况的,取消其学籍。

3.考生食宿自理。

4.其他未尽事宜参见《实施细则》的要求执行。

5.本细则由学院招生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1;调剂信息表.xlsx

 附件2:外语综合水平信息表.doc



武汉大学资源与环境科学学院

                2022516


信息服务
学院网站教师登录 学院办公电话 学校信息门户登录

版权所有 © 武汉大学资源与环境科学学院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珞喻路129号 邮编:430079 
电话:027-68778381,68778284,68778296 传真:027-68778893    邮箱:sres@wh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