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各单位及2017级本科生:
根据学校和学院相关文件(见附件)的内容和精神,为做好我院2021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以下简称“推免工作”),现将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成立学院相关工作的领导小组
1、资环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杜清运 刘兴国
副组长:沈焕锋 冯 丹 汪的华
成 员:李连营 邓红兵 郑永宏 沈元春 马丽华
2、资环学院研究生支教团及“西部计划”推免工作组
组 长:刘兴国
成 员:冯 丹 沈焕锋 华 翔 马丽华 沈元春
二、工作安排
以下工作的时间安排是初步计划,因学校今年推免工作的正式通知还未下达,下达后如有时间冲突,以学校正式通知或学院后续通知为准。
1.9月10日前,请各班班长牵头,尽快成立本专业的推免工作小组。由班长任组长,学习委员任副组长,按照专业总人数的10%(四舍五入)选出学生代表,班级导师全程参与推免工作。
2.9月14日18:00前,学生本人提出申请,所在专业的推免工作小组进行综合成绩计算和排名,初审相关申请材料。
3.9月16日12:00前,各专业推免工作小组向学院领导小组提交推免材料。
4.9月16-18日,学院领导小组审核材料。
5.根据学校通知时间,学院公示推荐候选人名单,公示结束后将推荐名单报送学校本科生院。
三、注意事项
1.申请推免的学生,须提供真实有据的材料,如有弄虚作假现象,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推免资格,并给予相应的处分。
2.推免生在毕业时不能顺利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毕业论文或毕业设计成绩未达到良好及以上的、第四学年出现必修或专业选修课程不及格的,学院有权提请学校取消其推免生录取资格。
3.学生取得推免资格后,需登陆http://yz.chsi.com.cn/tm教育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完成网上申请工作。最终推免生名单以“推免服务系统”备案信息为准。
4.已录取为推免生的学生,应该履行相关承诺,学院不再为其办理本科学习阶段的出国和毕业派遣手续。
5.有关我院推免生工作的解释及未尽事宜,由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联系人:沈元春(学院307室,电话68778296),马丽华(学院309室,电话68778284)。
附件1:关于印发《武汉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doc
附件2:武汉大学研究生支教团及“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实施办法.docx
附件3:资源与环境科学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实施细则(2020年7月修订).doc
附件4:资源与环境科学学院选拔科研创新能力突出的本科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的实施细则(试行).doc
武汉大学资源与环境科学学院
2020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