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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与环境科学学院关于评选2021—2022学年度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专项奖学金(部分)的通知
日期:2022-09-28 15:21 来源:   访问次数:

一、评选范围

凡是获得2021-2022学年度奖学金的同学,均可参加评选。


二、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专项奖学金(部分)的申请条件和评选要求

序号 奖学金名称 奖励金额(元) 评选名额(人) 申请和评选要求 备注
1 国家奖学金 8000 11 获评乙等奖学金及以上,F2和F排名都要在专业前10%,分年级按专业评选,同等情况下,F2排名在前优先。
2 国家励志奖学金 5000 36 家庭经济困难在库学生,分年级按专业评选,同等情况下,F2排名在前优先。
3 雷军奖学金 20000 1 获评甲等奖学金,F2排名处于本专业或年级前10%,F排名处于本专业或年级前5%。在校期间勇于创新,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高年级优先。
4 于刚宋晓奖学金 20000 2 获评甲等奖学金,F2和F排名均处于专业或年级前15%;在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分年级评选,高年级优先。
5 宏图创展奖学金 5000 3 获评甲等奖学金,评奖年度内需在各级学生组织中担任主要学生干部(含班长、团支书)不少于6个月,分年级评选。
6 宝钢奖学金 10000 1 获评甲等奖学金,学习勤奋刻苦、成绩优秀,具有一定的“五种能力”(学习能力、创新能力、动手能力、灵活运用知识能力、口头与书面语言表达能力),有科研成果优先。
7 长江电力奖学金 6000 3 获评甲等奖学金,环境类专业优先,分年级评选。
8 追光逐梦奖学金 5000 1 获评甲等奖学金
9 黄彰任奖学金 2000 4 获评乙等奖学金及以上,分年级评选。
10 刘道玉创造学习奖 一等奖8000,二等奖5000 3 全校差额评选,需满足以下条件中的任意三条:
              1.具有较强的自学能力,在校期间各科成绩均合格且成绩优秀,总成绩绩点达到3.5分及以上。
              需提交的材料:①学院盖章的成绩单;②至少由3名其在读期间的授课教师签名的证明其自学能力的推荐信。
              2.具有较强的质疑能力:对教学内容和传统学术理论提出质疑且持之有据者。
              需提交的材料:①对某一个或某些教学内容及传统学术理论提出质疑的报告;②2名副高职称以上的教师对质疑报告的合理性的客观评价。
            3.具有独立研究的能力:凡是在教师指导下,能够独立地提出研究课题,且能付诸实践者。
              需提交的材料:①自己独立提出的课题研究报告;②2名副高职称以上的教师对课题研究报告的原创性和实践性的客观评价
              4.拥有原创性成果:凡是在文学、艺术、科学等领域上进行积极探索,且做出了原创性成果者。
              需提交的材料:自己原创性成果的复印件或能证明自己原创性成果的文件、实物等(如果是论文,则需同时复印该论文所在杂志的封面、目录及论文全文;对于专著,需要提供样书。如果有的话,还可以同时提供获奖情况、社会反响情况、被引用情况,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如果是创造发明,则可提供详细的创造发明报告书或实物;如果是某种有价值的社会实践活动,则需提供详细的社会实践活动方案及终期报告)
              5.具有理论联系实践的能力:能够独立地进行社会调查并提出有价值的研究报告,且对有关部门有实用价值或被采用者。
              需要提交的材料:①研究报告样本;②能够证明该研究报告被相关部门采用或对其有实用价值的相关资料。
   
学院只推荐,具体是否获奖以及获奖等级将由学校刘道玉创造学习奖评审委员会评定


还有部分专项奖学金等名额下拨后另行通知评选。


三、评选程序

1.个人申请。符合各奖学金申请要求的同学请在10月3日晚上24点前在信息门户“学生事务中心”的综测奖学金中申请。每人只限申请一项。

2.学院奖学金评审小组评审。经过评审后学院将公示初评名单。学院确定正式名单后报学校奖学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学生工作部)。




资源与环境科学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2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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