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生党支部:
根据武汉大学党校的统一安排,学院分党校拟于2018年3月至5月举办武汉大学党校资源与环境科学学院分党校第63期学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人数及学员产生
(一)本科生各党支部推荐人数不超过20名。研究生各党支部推荐人数3-5名。
62党校未结业的,本次不得申请参加。60期及更早培训班因各种原因未结业的,占用本次党支部名额。
(二)推荐和批准学员要严格掌握条件:
1、递交入党申请书已满六个月;
2、成绩优良,上一学期没有不及格课程;
3、遵纪守法,积极参加集体活动,特别是在校团委思政活动超市、志愿服务活动、社会实践活动、网络文明实践、院级思政活动中表现优异的。本科生需取得团校结业证书。
(三)产生方式及程序:
1、确定积极分子:采取党员推荐、群团组织推优等方式,在不低于上述条件的入党申请人中,确定入党积极分子人选。支委会征求申请人所在年级辅导员的意见后,研究决定,填写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并报上级党组织审核备案。
2、材料审查:对拟推荐为学员的积极分子的入党申请书、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和团员推优表等材料进行整理筛查。
3、确定学员名单:对符合条件的积极分子的现实表现进行考察,支委会征求拟推荐学员所在年级辅导员的意见后研究决定。
二、培训内容及培训形式
培训采取课堂讲授、课外自学、分组讨论和社会实践等形式进行。详见课表。
三、工作流程
1、团支部对已递交入党申请书且尚未被确立为积极分子的团员进行考察,根据其现实表现、学习成绩单和团校结业证书等材料,征求年级辅导员意见后,召开团支部大会进行评议,按照条件,参考比例,产生推荐名单,在院团委组织部领取填写《优秀团员(青年)入党推荐表》并报院团委审核盖章。
2月26日前,向对应党建关系的党支部递交《优秀团员(青年)入党推荐表》。
团支部召开支部大会,应做好相应会议记录。
2、学生党支部召开支部委员会(不设支部委员会的召开支部大会),根据团支部推优名单、党支部掌握的申请入党情况和积极分子名单,按照上述程序,确定本期党校学员推荐名单。
3月1日前,将《学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学员登记表(电子版)》报分党校。
党支部召开支委会或支部大会,应做好相应会议记录。
分党校审核并向学校党校报审学员名单。
3、分党校将按年级和专业建立若干学习小组,选举或指定组长并明确其职责。
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资源与环境科学学院分党校(代章)
2019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