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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2020年研究生毕业答辩有关事项的通知

一、 实习实践考核

截止时间:12月20日

学术学位硕士填写《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参加学术交流活动及实习实践考核表》(附件1)、专业学位硕士填写《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手册》(附件2),具体填写要求见表格中说明。研究生根据自身实践经历填写完毕后上交导师由导师进行审核签字,导师审核后须在研究生管理系统中评定实习实践学分,而后学生将纸质版以班级为单位上交学院307办公室杨妙玲老师处。

二、 论文开题

截止时间:12月30日(下半年)、5月30日(上半年)

根据各学科培养特点,原则上硕士学位申请人须至少提前半年开题,博士学位申请人须至少提前一年开题。首先研究生向导师提出开题申请,获准后由导师组织在指导小组内作开题报告,参加开题报告的教师(包括导师在内),一般不得少于3人。具体要求见《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登记表》(附件3)。开题结束后,学位申请人须在研究生管理系统中提交开题申请并上传开题报告(附件3)电子版,开题报告纸质版经参与开题的老师及答辩秘书签字后以班级为单位上交学院307办公室杨老师处。

三、 申请答辩资格审查

截止时间:4月10日(上半年),10月10日(下半年)

学生完成学位论文研究工作,经导师审核认可,可提交答辩资格申请。其中,学术型硕士及博士学位申请者须进行资格论文审核。

学术型硕士以班级为单位进行资格审核,填写《资环院学术型硕士资格论文审核登记表》(附件4)以班级为单位进行登记,统计完毕后将电子版发给杨老师。具体要求如下:

(1)文章已经入库的,可直接在登记表中填入数据库链接,未入库的需提供论文原件或检索报告纸质版作为证明材料。

(2)学术型硕士申请硕士学位要求在选定期刊发表文章(期刊列表见群共享),除了SCI、EI数据库收录的源刊及学院鼓励发表的期刊(见群共享《答辩说明》)接受录用证明外,在其他期刊上发表的文章一律要求见刊(含网络见刊)。

(3)资格论文已经被录用但未能及时见刊的,可提交《提前答辩申请》(附件5)并附上接收函作为证明材料,经导师和所在系同意、学院审查批准后可提前进入论文送审和答辩流程。此类学生须在学评会之前通过资格审核,方可进行毕业和学位申请。

博士生在资格审核前需要完成预答辩,预答辩小组由3-5名专家组成,按照正式答辩程序进行,填写《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记录表》(附件6)。预答辩不通过的至少半年后方可再次提出预答辩申请。

博士生资格审核以个人为单位进行,具体要求见《答辩说明》。

四、 论文重复率检测

截止时间:4月15日(上半年),10月15日(下半年

研究生学位论文经导师确认定稿后,填写《网上检测申请表》(附件7/附件8/附件9),导师签字后,硕士生将纸质版《网上检测申请表》以班级为单位上交至学院307办公室杨老师处,博士生自己保存并在学校资格审核阶段上交研究生院。

研究生须在研究生管理系统中提交重复率检测申请并上传论文,建议该版本论文将图片及参考文献删除。重复率检测一次通过者,方可进行后续答辩程序;重复率检测一次未通过者,至少延至下学期再参加第二次重复率检测。具体要求见《答辩说明》。

五、 论文送审

截止时间:4月20日(上半年),10月20日(下半年)

所有研究生学位论文一律采用盲审的形式。论文重复率检测通过后,博士学位论文经由教育部论文评审系统进行送审(具体送审要求见《答辩说明》),共送三位专家进行评审。硕士学位论文经由学院论文盲审系统(http://srespaper.whu.edu.cn/main/index)送审,共送两位专家进行评审,学生需在指定日期之前将论文上传至盲审系统提交评审,提交盲审的论文须删除所有学生及导师的信息,包括姓名、学号、致谢等,以PDF格式上传,学生可自行在系统中查看评审结果。

评审结果返回后,学生须将评审结果发送给导师并在研究生管理系统提交评阅申请,导师在系统中录入评审结果。

所有的评审结果都必须全部达到合格及以上的标准,才可以申请答辩。若有一个以上的评审意见为不通过,则直接延迟一年修改和完善论文,一年后方可重新申请评审和答辩。若仅有一个评审意见为不通过,学生和导师对评审意见存有异议,可提交《论文复审申请表》(附件10),导师签署意见并附异议理由书,交到学院办公室307杨老师处,经学院学评分会审议同意后,可进行复审;若复审仍然没有通过,则至少延迟半年修改论文,方可重新申请评审和答辩。

如导师和所在学科有更高的学术标准和要求,则以导师和学科的要求为准。

六、 论文答辩

截止时间:5月30日(上半年),11月30日(下半年)

学生须在研究生管理系统里提交答辩申请,录入答辩委员会及秘书等相关信息,导师审核后提交学院审核,审核公示后方可进行答辩,公示期不低于24小时,请至少提前一天提请杨老师进行审核。

论文答辩由导师自行组织,答辩委员会组成要求见《答辩说明》。答辩结束后,导师在研究生管理系统中录入答辩结果。

答辩费(包括答辩委员会和秘书)由学院统一支付,答辩秘书需收集好相关信息,填写《资环院研究生答辩专家信息表》(附件11),于答辩结束后将电子版发送给杨老师。

七、 学位申请及材料提交

截止时间:6月1日(上半年),12月1日(下半年)

答辩通过后,学生及时在研究生管理系统里提交学位申请。同时根据评阅及答辩意见对论文进行仔细修改,经导师审核定稿后将学位论文最终版本提交至研究生管理系统。纸质档案材料博士由个人提交到杨老师处,硕士安排具体时间统一提交,时间另行通知。提交材料的内容和形式见《答辩说明》

八、 其他

所有答辩详细流程、政策文件和注意事项请仔细阅读《硕士答辩说明》或《博士答辩说明》。

附件下载:

 附件1: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参加学术交流活动及实习实践考核表.doc

 附件2: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手册(2018版).pdf

 附件3: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登记表.doc

 附件4:资环院学术型硕士资格论文审核登记表.xlsx

 附件5:提前答辩申请.docx

 附件6: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记录表.doc

 附件7:武汉大学学术型硕士学位论文网上检测申请表.doc

 附件8:武汉大学博士学位论文“网上评议”审查表.doc

 附件9:武汉大学专业型硕士学位论文网上检测申请表.doc

 附件10:论文复审申请表.docx

 附件11:资环院研究生答辩专家信息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