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2025年下半年发展对象培训,根据校党委组织部、党校《关于举办2025年发展对象培训班(下半年)的通知》(武大组函〔2025〕34号)精神,制定如下方案。
一、培训对象
确定为2025年年底前拟发展的对象,因客观原因拟于2026年初发展的对象可参加培训。
培训对象条件:
1.提交入党申请书时年满18周岁;
2.已经被确定为发展对象;
3.尚未确定为发展对象的入党积极分子,经过1年以上连续培养教育和考察,且基本具备党员条件的,党支部可在征求培养联系人意见、召开征求群众意见座谈会(党员群众5人以上)后,召开支委会确定发展对象,会后要填报《资环学院党委发展对象备案登记表》(附件1)报学院党委备案并对发展对象进行公示(5个工作日)。
二、培训时间:
第一批:2025年10月11日至10月31日
第一批培训报名表(附件2)应在10月9日下午5点之前报送。
第二批:2025年11月3日至11月22日
第二批培训报名表应在10月30日下午5点之前报送。
三、培训内容
培训围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以及党的宗旨教育、党史学习教育、发展对象的确定和考察等内容开展线下专题培训并设置线上必修课程。针对学习方法与科研能力、心理健康与压力管理等设置线上选修课程。设置红色教育云参观相关VR 课程。同时,学员还应原原本本、逐字逐句学习党章、党的二十大报告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论述、习近平总书记给武汉大学参加中国南北极科学考察队师生代表的重要回信精神,自觉做党的创新理论的笃信笃行者,学出坚定信仰、学出使命担当。
三、培训安排和考核
培训以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参训学员需完成课程学习、实践研讨、撰写心得、知识测试等环节的培训任务。
1.课程学习
(1)线上课程学习。通过国家教育行政学院大学生网络党校完成至少15学时(45分钟/学时)的必修课程学习。参训学员国家教育行政学院网络党校(www.uucps.edu.cn)平台,或登录武汉大学信息门户(学校主页“信息门户”—“办事大厅”—“全部服务”—“组织部”—“发展对象培训班”,点击“发展对象培训班学员学习”),链接到学习平台,使用学习账号参加学习。学习账号为:“whu学号”或“whu工号”。培训期间,学员还可下载大学生网络党校的移动客户端(学习公社App)开展学习。
(2)线下专题培训。学院分党校将在10月9日—11月21日期间,开展2-3次集中授课,作为线上课程学习的补充,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根据参训学员情况,第一批和第二批的线下专题培训环节可合并进行。
2.实践研讨
(1)社会实践。结合实际情况,组织学员开展一次社会实践,可参观校内或武汉市内爱国主义和革命传统教育基地,强化党史教育、爱国主义和革命传统教育。为便于集中组织,第一批和第二批培训的社会实践环节可合并进行。
(2)交流研讨。参训学员可分为若干小组,结合培训所学课程和思想实际,围绕“中国共产党为什么‘能’、马克思主义为什么‘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为什么‘好’”等主题开展一次不少于2学时的线下研讨。同时,网络党校在互动社区设立了主题研讨区,参训学员可进行互动交流。
3.心得撰写
参训学员结合自身思想实际,围绕所学内容,撰写1 篇研修心得,在网络党校平台上提交后由班主任进行评阅。
4.知识测试
参训学员完成线上课程学习后,参加在线测试。
5.培训考核
培训成绩按照课程学习40%、实践研讨10%、撰写心得10%、知识测试40%加权得出,80分及以上为合格分数。在此基础上,结合参训学员线下专题培训考核情况及综合表现认定学员是否准予结业。学校为合格学员办理结业证书。
四、有关要求
1.加强培训管理。学院党委指派专职组织员担任培训班班主任,履行班级管理员职责。培训班指定1名学员担任班长,根据实际情况设立若干学习小组并确定组长各1名,班组长协助班主任做好相关工作。学院党委按要求及时向校党委组织部、党校报送有关材料。
2.严格培训纪律。参加培训的学员要安排好学习和工作,认真参加培训,培训期间线下集中学习活动不得无故缺席,如特殊情况缺席的应事先经班主任批准。对线下集中授课、实践研讨等集中学习活动缺席次数达20%以上者,或不按时、不认真撰写研修心得者,或未及时完成线上课程学习和在线测试者,不予结业。
联系人:易真 电话:68778381
邮箱:zhyi@whu.edu.cn
特此通知
中共武汉大学资源与环境科学学院委员会
2025年9月23日
附件1:资环学院党委发展对象备案登记表(样表).xlsx
附件2:武汉大学党校2025年发展对象培训班资环分党校学员登记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