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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武汉大学资源与环境科学学院第十九次学生代表大会 候选人的条件和产生办法
    发布时间:2020-10-07     作者:        浏览次数:

    学院各团支部、团学组织:

    武汉大学资源与环境科学学院第十八届学生会在学校党委的领导和团委的悉心指导,以及学院党委的领导和团委的具体指导下,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坚持学生的主体地位,将广大同学最广泛最紧密地团结在党的周围。

    为了院学生会的进一步发展,按照《武汉大学资源与环境科学学院学生会章程》的有关规定,院学生会拟于十月下旬或十一月上旬举办武汉大学资源与环境科学学院第十九次学生代表大会,开展院学生会主席团成员换届工作。现就做好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人选名额及条件

    学院各班级可推荐1至3名学生会主席团候选人提名人选。同时,为保证校学生会工作的延续性,学生会各部门可以推荐1至2名学生会主席团候选人提名人选。提名人选需填写“武汉大学资源与环境科学学院学生会主席团候选人提名信息表”(详见文末附件),并于1010日晚24:00前电子版提交至2692086429@qq.com,纸质版联系冯同学交接,电话:18263870176

    提名候选人应为中共党员(包含中共预备党员)或共青团员,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政治过硬。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积极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刻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组织生活和政治学习中表现突出。

    2.成绩优良。学习刻苦,原则上学习成绩位列班级前30%,无课程不及格记录。

    3.经验丰富。有一定的社会工作经验,担任班级干部、团支部委员及以上,或学院学生会部门成员达半年以上。品德高尚,作风正派,积极参与各类学生活动,在同学中有较高威信,无不良行为和处分记录。

    4.能力综合。关心学校、学院的改革发展,关心同学的成长成才。对学生会的性质、任务和工作特点有比较深刻的认识,富有开创精神、实干精神和团结协作精神,具有较强的责任感和工作能力。

    二、提名程序

    候选人人选提名工作要充分发扬民主,认真履行推荐、考察、协商、审核等程序。

    1.要结合实际情况,在广泛听取班级导师、学生组织和社团的指导教师和团员青年意见的基础上,认真酝酿、推荐候选人提名人选。

    2.要将人选酝酿、推荐情况向所在年级辅导员、团委书记汇报,确定提名人选。

    3.10月10日24:00前,请将正式提名材料(武汉大学资源与环境科学学院学生会主席团候选人提名信息表)提交至指定邮箱。其中提名登记表需同时打印纸质版,签署基层组织意见、年辅导员老师、院团委书记意见,10月10日24:00联系冯同学交接。

    特此通知


    附件:武汉大学资源与环境科学学院学生会主席团候选人提名信息表


    武汉大学资源与环境科学学院学生会

    2020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