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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知公告
    关于举办分党校第63期学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的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3-02     作者:        浏览次数:

    各学生党支部

    根据武汉大学党校的统一安排,学院分党校拟于20183月至5月举办武汉大学党校资源与环境科学学院分党校第63期学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人数及学员产生

    (一)本科生各党支部推荐人数不超过20名。研究生各党支部推荐人数3-5名。

    62党校未结业的,本次不得申请参加。60期及更早培训班因各种原因未结业的,占用本次党支部名额。

    (二)推荐和批准学员要严格掌握条件:

    1、递交入党申请书已满六个月;

    2、成绩优良,上一学期没有不及格课程;

    3、遵纪守法,积极参加集体活动,特别是在校团委思政活动超市、志愿服务活动、社会实践活动、网络文明实践、院级思政活动中表现优异的。本科生需取得团校结业证书。

    (三)产生方式及程序:

    1、确定积极分子:采取党员推荐、群团组织推优等方式,在不低于上述条件的入党申请人中,确定入党积极分子人选。支委会征求申请人所在年级辅导员的意见后,研究决定,填写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并报上级党组织审核备案。

    2、材料审查:对拟推荐为学员的积极分子的入党申请书、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和团员推优表等材料进行整理筛查。

    3、确定学员名单:对符合条件的积极分子的现实表现进行考察,支委会征求拟推荐学员所在年级辅导员的意见后研究决定。

    二、培训内容及培训形式

    培训采取课堂讲授、课外自学、分组讨论和社会实践等形式进行。详见课表。

    三、工作流程

    1支部对已递交入党申请书且尚未被确立为积极分子的团员进行考察,根据其现实表现学习成绩单团校结业证书等材料,征求年级辅导员意见后,召开团支部大会进行评议,按照条件,参考比例,产生推荐名单,在院团委组织部领取填写《优秀团员(青年)入党推荐表》并报院团委审核盖章。

    226前,对应党建关系的党支部递交《优秀团员(青年)入党推荐表》。

    团支部召开支部大会,应做好相应会议记录。

    2学生党支部召开支部委员会(不设支部委员会的召开支部大会),根据团支部推优名单、党支部掌握的申请入党情况和积极分子名单,按照上述程序,确定本期党校学员推荐名单。

    31前,将《学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学员登记表(电子版)》报分党校。

    党支部召开支委会或支部大会,应做好相应会议记录

    分党校审核并向学校党校报审学员名单

    3党校将按年级和专业建立若干学习小组,选举或指定组长并明确其职责。

    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资源与环境科学学院分党校(代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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