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团支部:
为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和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按照团的十八大和武汉大学第九次党大会提出的目标要求,夯实基层基础,不断提升团的组织力,推进团学组织改革和“班团一体化”,树立一切工作到支部、一起工作靠支部的理念,持续加强支部规范化建设,全面激发支部活力,根据《关于加强新时代团的基层建设着力提升团的组织力的意见》(中青发【2019】2号)和学校有关要求,现决定开展团支部评估定级和团支部书记述职工作。
各支部要依据《资源与环境科学学院团支部评估定级细则》为指导,实现团支部建设的规范化、多元化、特色化,形成核心竞争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估原则
通过团支部评估定级工作,调动基层团组织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强化团支部思想引领,激发组织活力,通过关键绩效指标,突出评估对团支部建设的导向性、权威性。
团支部评估定级的指标设置与评估是指导我院基层团组织建设与发展的指南,也是团建促党建、班团一体化的重要举措,最终实现发挥团组织的引领凝聚作用,肯定、鼓励、引导团员青年个体正向化、个性化发展。
二、评估组织
1.学院成立团支部评估定级领导小组,负责对学院团支部评估工作的检查监督、结果审核、等级确认。
组 长:学院分管党委副书记
成 员:学院团委委员、各年级辅导员
2.学院成立团支部评估定级工作小组,负责对团支部的申报进行材料核实、评审组织、等级评定。工作小组由学院团委组织部牵头开展。
组 长:学院团委书记
副组长:学院团委副书记
成 员:团委、学生会及研究生会各部部长
三、评估流程
学院团支部评估定级指标共分为感召力(思想引领)、凝聚力(组织建设)、推动力(学风建设)和竞争力(特色工作)四大部分,满分100分。每个部分设置关键绩效指标,具体设置和分值见附表。
各团支部对照《学院团支部评估定级细则》,明确建设思路,做好感召力、凝聚力建设,形成推动力,从竞争力的特色工作中任选3项,开展相应活动,形成特色。
四、述职流程
1.书面述职。
团支部填写《学院团支部评估定级表》,整理形成书面材料。依据“谁主张,谁举证”,各团支部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收集整理相关项目证明材料,上报工作小组。
工作小组对书面述职进行审核、公示,公示期为三天。
2.现场述职。
根据培养阶段,分为书面述职和现场述职。
评估定级结果(S1)=书面述职(权重30%)+现场述职(权重70%)
现场述职为每个团支部3分钟,需准备述职PPT。
依据建设成绩和述职成绩形成的评估成绩,按照分配比例确定各年级先进团支部。
工作小组对评估定级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三天。
3.结果确认。团支部等级评估工作小组将评估结果上报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审核、确认。
4.宣传表彰。学院团委在五四期间对先进团支部进行表彰。
5.评估结果的运用
团支部评估定级结果将作为团支部参评各项集体荣誉评定的重要依据。在校级先进团支部、优秀团干、优秀团员、优秀学生干部、社会活动积极分子的名额上适当倾斜。
五、相关要求
1.本年度建设指南:4.3志愿服务
2.各团支部请于2019年3月14日前报送学院团支部评估定级材料。
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联系人:罗东辉;
联系电话:1842330089@qq.com
附件:一、资源与环境科学学院团支部评估定级项目设置表
二、资源与环境科学学院团支部评估定级细则
三、资源与环境科学学院团支部评估定级评估表
共青团武汉大学资源与环境科学学院委员会
2019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