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帮助我院本科生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根据《关于做好2020—2021学年度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武大学工函(2020)16号),我院将进行2020—2021学年度国家助学金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国家助学金的资助对象
在校的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我校贫困生库中的学生)。
二、国家助学金的资助名额及标准
今年,学校按照我院在贫困生库中的学生人数等额分配给我院国家助学金名额,且分配给我院的名额绝大部分都是甲等,每生每年4000元。
三、评选条件
我院严格按照学校的评选基本条件执行。
四、国家助学金的申请和发放程序
1、所有申请人需填写《武汉大学国家助学金申请表》(见附件一)。
2、学院对申请人进行审核,公示无异议后,交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中心对申请材料进行汇总、审核后报学校资助工作领导小组核定,并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
3、国家助学金由学校按月直接划入学生的中国银行账户(需在中国银行水大支行或者武大支行开户)。由于受助学生人数较多,为避免错误,请各班班长上报前认真核对学生中国银行账号。国家助学金发放后,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会及时在学生资助管理网上发布通知,请学生到时查看。
4、学校每年按10个月发放助学金。实际发放一般分两次,本学期末发一次(4个月的金额),下学期5月份左右发一次(6个月的金额)。
五、工作要求
1、学院成立助学金评审领导小组,负责国家助学金的评选事宜;各班成立评审小组,班长是组长,团支书是副组长。在评审工作中,班级评审小组要核实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生活学习状况以及获得其它资助的情况。
2、各班班长收取受助学生的助学金申请表,并填写《国家助学金名单汇总表》(见附件二,该表中已列出我院贫困生库中的所有学生,填写时请不要改动该表的学生顺序)。班长审核无误后,将纸版申请表于10月21日上午11点之前交给学院309室各年级辅导员,同时将名单汇总表的电子表格发给各年级辅导员。请申请人认真阅读《助学金申请表、汇总表填表说明》(见附件三),申请表只需交纸版,汇总表只需发送电子版。
武汉大学资源与环境科学学院
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0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