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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知公告
    资环学院关于评选2020-2021学年度“优秀学生干部”和“社会活动积极分子”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6-03     作者:        浏览次数:

    全院各班:

        为表彰先进,进一步提高全院学生参与社会工作、全面提升自身综合素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学院决定开展2020-2021学年度“优秀学生干部”和“社会活动积极分子”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评选范围

    本院全日制在校学生

    二、 评选条件

    1. 校级“社会活动积极分子”和“优秀学生干部”严格按照学校通知中的要求。

    2. 院级“社会活动积极分子”和“优秀学生干部”参照校级评选条件,标准适当降低。

    三、 评选比例

    各班可按照不超过班级人数5%的比例推荐“优秀学生干部”候选人,按照不超过班级人数10%的比例推荐“社会活动积极分子”候选人。

    四、 工作程序和时间安排

    1. 按照个人申请、班级民主评议、学院评审推荐、学校审批的程序进行。

    2. 各班的个人申请表、汇总表电子版于6月6日(周日)12:00前发送至年级负责人,个人申请表纸质版于6月7日17:00前交至年级辅导员。

    五、 有关要求

    1. 各班要结合本班实际工作情况,认真组织好此次评优工作。在班级评议中,严格审核,认真组织推荐,确保评优工作取得良好效果。

    2. 已被评为 2020 年度校院“优秀共青团员”和“优秀共青团干部”的学生不再参加此次评选。

    3. 学院将结合申报情况进行综合评审,确定校院两级“优秀学生干部”和“社会活动积极分子”推荐人选名单并在学院“学工在线”网站公示。

    特此通知

     

    附件:1.《关于评选 2020—2021 学年度“武汉大学优秀学生干部”和“武汉大学社会活动积极分子”的通知》

    2.《武汉大学社会活动积极分子申报表》

    3.《武汉大学优秀学生干部申报表》

    4.《优秀学生干部、社会活动积极分子申报名单汇总表》

     

     

    共青团武汉大学资源与环境科学学院委员会

    2021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