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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1-2022学年度本科生素质综合测评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9-14     作者:        浏览次数:

    全院本科生:

      学生素质综合测评是对学生在校期间各方面表现的测定和评价,现将2021-2022学年度素质综合测评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测评范围

      全院2019级、2020级和2021级在籍全日制本科生。

    二、 测评流程

      1.学生自评

      学生本人按照《武汉大学资源与环境科学学院本科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实施办法》(附件1)和《2022年关于综合测评的补充说明》(附件2)的要求,认真详细地填写《武汉大学学生素质综合测评表》(附件3),于2022年9月18日12点提交给班级测评小组。

      2.班级测评小组复评

      各班成立测评小组,各测评小组的组成人员至少包括:班级导师、班长、团支书、学习委员、1-3名学生代表。

      在学生自评的基础上,测评小组进行复评,复评结果在班级内部进行不少于一天的公示。公示无异议且测评小组全体成员签字认可后,将《班级素质综合测评排名汇总表》(附件4)电子版发给各年级辅导员,纸质版《武汉大学学生素质综合测评表》(按综合评分由高到低、自上而下的顺序放置)和《班级素质综合测评排名汇总表》于2022年9月23日17点前交年级辅导员。

      3.学院复核

      学院评审小组将对各年级评选结果进行复核。

    三、 工作要求和说明

      1.按照学校要求,第三学期课程纳入2021-2022学年的课程学习成绩计算。

      2.各班在测评过程中,要认真学习学校和学院的有关文件,明确各项要求和规定,对2021-2022学年度的学习、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和评选条件,严格测评程序,确保测评质量。

      3.综合素质测评结果将作为评选优秀学生奖学金及各类专项奖学金的依据。


      特此通知


    附件:1.武汉大学资源与环境科学学院本科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实施办法 资环学院本科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实施细则202206.pdf

           2.2022年关于综合测评的补充说明 附件2 2022年关于学生素质综合测评的补充说明.docx

          3.武汉大学学生素质综合测评表   附件3 武汉大学学生素质综合测评表(改).docx

          4.班级素质综合测评排名汇总表 附件4 班级综合测评排名汇总表.doc


    资源与环境科学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2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