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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知公告
    资环学院关于开展2022-2023学年度本科生素质综合测评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9-19     作者:        浏览次数:



    全院本科生:

    学生素质综合测评是对学生在校期间各方面表现的测定和评价,现将2022-2023学年度素质综合测评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测评范围

    全院2020级、2021级和2022级在籍全日制本科生。

    二、    测评流程

    1.学生自评

    学生本人按照《武汉大学资源与环境科学学院本科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实施办法》(附件1)和《2023年关于综合测评的补充说明》(附件2)的要求,进入本科生综测系统(武汉大学信息门户-本科生综测),按照操作指南(附件3)认真详细地填写相关内容,于2023年9月21日22点前提交给班级测评小组。

    2.班级测评小组复评

    各班成立测评小组,各测评小组的组成人员至少包括:班级导师、班长、团支书、学习委员、1-3名学生代表。

    在学生自评的基础上,测评小组进行复评,由小组长在本科生综测系统里面确认复评结果,并在班级内部进行不少于一天的公示,公示期间学生需进入本科生综测系统对测评小组复评结果进行确认。公示无异议且测评小组全体成员签字认可后,将《班级素质综合测评排名汇总表》(附件4)纸质交给各年级辅导员于2023年9月25日17点前交年级辅导员。

    3.学院审核

    学院评审小组将对各年级评选结果进行审核。




     


     

     

     

     

     

     

     

     

     

     

     

     

     

     

     

     


    三、    工作要求和说明

    1.按照学校要求,第三学期课程纳入2022-2023学年的课程学习成绩计算。

    2.各班在测评过程中,要认真学习学校和学院的有关文件,明确各项要求和规定,对2022-2023学年度的学习、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和评选条件,严格测评程序,确保测评质量。

    3.综合素质测评结果将作为评选优秀学生奖学金及各类专项奖学金的依据。

     

    特此通知

     

    附件:1. 附件1 资环学院本科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实施细则.pdf

        2. 附件2 2023年关于学生素质综合测评的补充说明.docx

        3. 附件3 本科生综测系统学生操作指南.docx

        4. 附件4 班级综合测评排名汇总表.doc



     

    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39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