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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知公告
    资源与环境科学学院关于做好2023年中秋节国庆节学生安全教育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9-27     作者:        浏览次数:

     

    全院本科生:

    根据学校《关于2023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精神,2023年中秋节、国庆节于929日至106日放假调休,共8天。根据学校《关于做好国庆节放假期间学生教育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全院各年级要按照学校学生管理有关规定,切实做好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和要求通知如下:

    一、     严格执行离汉请假管理

    离汉的学生需请家长向年级辅导员发送知情同意短信(短信内容需提及往返日期、去向地、离汉原因等),学生通过“智慧珞珈-办事大厅-校园出入-在校学生离校申请系统填写相关信息履行请假手续。相关请假手续未获得学院批准前,学生不得擅自提前离校或逾期返校,学生外出期间应注意安全、做好自我防护和身体健康监测。

    各班级要认真做好假期外出学生的登记备案工作,及时掌握出行动向,特别要加强出行学生的跟踪与监测,严格落实“日报告、零报告”制度。

    离校学生应按照学校放假安排于放假结束日21点前返校,各班于106日晚上进行晚点名,并向年级辅导员报告学生返校情况。

    二、     强化校园日常安全管理

    全体学生应遵守校纪校规,做好日常防护,确保人身、财物、交通、消防、食品安全,警惕各类电信诈骗和网络诈骗,提高预防溺水的警觉性,严防各类意外事故发生。不得以集体名义组织出游。

    自觉遵守学生宿舍的安全管理规定,不得留宿他人,不得私拉乱接电线,不得使用大功率电器,应规范使用其他电器,不得生火做饭,不得使用蜡烛照明;离开房间要随手锁门,贵重物品妥善保管。不得无故晚归或夜不归宿。

    在学习、生活等方面遇到心理困惑时,同学们应直接向辅导员、班级导师、心理健康教育中心教师寻求帮助。务必保持通讯方式畅通。

    放假期间,学生骨干要切实了解同学们的实际情况,对同学们反映的困难和问题要及时报告学院,密切关注同学们的心理健康状态。

    特此通知!


     

    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3.9.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