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院各班:
为表彰先进,进一步提高全院学生参与社会工作、全面提升自身综合素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学院决定开展2023-2024学年度“优秀学生干部”和“社会活动积极分子”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本院全日制在校学生
二、评选条件
1.校级“社会活动积极分子”和“优秀学生干部”严格按照学校通知中的要求(见附件1)。
2.院级“社会活动积极分子”和“优秀学生干部”参照校级评选条件,标准适当降低。
三、评选名额
各班至多可推荐2名“优秀学生干部”候选人和2名“社会活动积极分子”候选人。院级学生组织名额另行通知,不占班级推荐名额,但需经过班级民主评议。
四、工作程序和时间安排
1.按照个人申请、班级民主评议、学院评审推荐、学校审批的程序进行。
2.参评人员须通过武汉大学“第二课堂综合服务平台”进行申报,请各班5月14日24:00前在“第二课堂综合服务平台”完成个人申请和班级民主评议。
一、 有关要求
1. 各班要结合本班实际工作情况,认真组织好此次评优工作。在班级评议中,严格审核,认真组织推荐,确保评优工作取得良好效果。
2. 已被评为 2023 年度校院“优秀共青团员”和“优秀共青团干部”的学生不再参加此次评选。
3. 学院将结合申报情况进行综合评审,确定校院两级“优秀学生干部”和“社会活动积极分子”推荐人选名单并公示。
特此通知
特此通知
共青团武汉大学资源与环境科学学院委员会
2024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