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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知公告
    资源与环境科学学院关于评选2023—2024学年度校级专项奖学金(部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10-17     作者:        浏览次数:

    一、评选范围

    凡是获得2023-2024学年度奖学金的同学,均可参加评选。


    二、评选要求




    序号
    奖学金名称奖励金额(元)推荐名额申请和评选要求备注
    1雷军奖学金
    200001获评甲等奖学金,F2排名处于本专业或年级前10%,F排名处于本专业或年级前5%。在校期间勇于创新,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高年级优先。因推荐时间限制,该奖学金推荐程序已完成
    2于刚宋晓奖学金200002获评甲等奖学金,F2和F排名均处于专业或年级前15%;在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分年级评选,高年级优先。
    3宝钢奖学金100001获评甲等奖学金,学习勤奋刻苦、成绩优秀,具有一定的“五种能力”(学习能力、创新能力、动手能力、灵活运用知识能力、口头与书面语言表达能力),有科研成果优先。因推荐时间限制,该奖学金推荐程序已完成
    4郑格如奖学金(一等)100001获评甲等奖学金
    5张蔚榛奖学金200001获评甲等奖学金,环境类专业。
    6长江电力奖学金60003获评乙等奖学金及以上,环境类专业优先,分年级评选。
    7追光筑梦奖学金50001获评乙等奖学金及以上,低年级优先。
    8蓝月亮奖学金50001获评乙等奖学金及以上,低年级优先。
    9宏图创展奖学金50003获评乙等奖学金及以上,评奖年度内需在各级学生组织中担任主要学生干部(含班长、团支书)不少于6个月,地学类专业优先,分年级评选。
    10黄彰任奖学金20004获评乙等奖学金及以上,分年级评选。
    11宽泛自强励志奖学金20001获评乙等奖学金及以上,经济困难学生优先
    12武汉大学感恩中国近现代科学家奖学金、助学金20000/100001+1全校差额评选: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爱国爱校、尊敬老师、团结同学,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获师生好评。

    2.热爱科技创新,熟悉中国近现代科学家事迹精神,须撰写一篇关于中国近现代科学家崇尚科学、追求真理、艰苦奋斗、家国天下等事迹精神的学习心得。学习心得应着重突出学习心得、感悟,而非单纯讲述科学家事迹,字数不少于2500字,学生所提交的心得文章去除引用文献复制比不得超过25%。

    3.学习勤奋,品学兼优,其中奖学金要求综合成绩排名居本专业前20%及以内;助学金要求通过所在学校家庭经济困难认定,且已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综合成绩排名居本专业前30%及以内。

    学院只推荐,是否获奖由学校决定,具体通知见:https://xgb.whu.edu.cn/info/1431/27791.htm
    13刘道玉奖学金

    一等10000

    二等8000

    1-3(一)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思想品德和学术道德良好,在评选年度未受到纪律处分;
    2.申报学生在评选年度原则上应能够获得优秀学生奖学金,该奖学金为专项奖学金,与其他专项不兼得。
    (二)附加条件及需要提交的证明材料:
    申报学生除满足基本条件外,需满足以下条件中的任意三条:
    1.具有较强的自学能力,在校期间各科成绩均合格且成绩优秀,总成绩绩点达到3.5分及以上。
    需提交的材料:①学院盖章的成绩单;②至少由3名其在读期间的授课教师签名的证明其自学能力的推荐信。
    2.具有较强的质疑能力:对教学内容和传统学术理论提出质疑且持之有据者。
    需提交的材料:①对某一个或某些教学内容及传统学术理论提出质疑的报告;②2名副高职称以上的教师对质疑报告的合理性的客观评价。
    3.具有独立研究的能力:凡是在教师指导下,能够独立地提出研究课题,且能付诸实践者。
    需提交的材料:①自己独立提出的课题研究报告;②2名副高职称以上的教师对课题研究报告的原创性和实践性的客观评价。
    4.拥有原创性成果:凡是在文学、艺术、科学等领域上进行积极探索,且做出了原创性成果者。
    需提交的材料:自己原创性成果的复印件或能证明自己原创性成果的文件、实物等(如果是论文,则需同时复印该论文所在杂志的封面、目录及论文全文;对于专著,需要提供样书。如果有的话,还可以同时提供获奖情况、社会反响情况、被引用情况,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如果是创造发明,则可提供详细的创造发明报告书或实物;如果是某种有价值的社会实践活动,则需提供详细的社会实践活动方案及终期报告)
    5.具有理论联系实践的能力:能够独立地进行社会调查并提出有价值的研究报告,且对有关部门有实用价值或被采用者。
    需要提交的材料:①研究报告样本;②能够证明该研究报告被相关部门采用或对其有实用价值的相关资料。

    学院只推荐,是否获奖由学校决定。

    符合本奖学金评审条件的学生填写《“武汉大学刘道玉创造学习奖”申请表》(附件1),向学院提出申请,并同步在本科生综合测评系统进行申报。所有申报者另需要提交如下材料:①一份本人的创造性学习详细报告,内容主要包括申报者开展创造性学习的过程以及取得的成绩等;②附加条件中任意三条的证明材料。


    还有部分专项奖学金(主要涉及地学类专业)等学校下拨名额后另行通知评选。


    三、评选程序

    1.个人申请。符合各奖学金申请要求的同学请在1020日下午17点前在信息门户“本科生综测”的“奖优管理”中申请。每人只限申请一项。已经获得国家奖学金、国金励志奖学金的同学不可申请。

    2.学院奖学金评审小组评审。经过评审后学院将公示初评名单。学院确定正式名单后报学校奖学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学生工作部)。



    附件1: 附件1.“武汉大学刘道玉创造学习奖”申请表.docx


    学生工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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