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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知公告
    资源与环境科学学院关于评选2023-2024学年度“佳图奖学金”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10-17     作者:        浏览次数:

    全院本科生:

    佳图奖学金由我院李霖、朱海红两位教授共同捐助,根据评选要求,我院现开展2023-2024学年度“佳图奖学金”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及奖励标准

    在校地学类三年级全日制普通本科生可参评。奖励名额为4人,其中甲等奖1名,每人20000元;乙等奖3名,每人10000元。

    二、评奖条件

    1. 热爱祖国,品行端正,有社会责任感,遵守校纪校规,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

    2. 热爱专业,学习勤奋,学习成绩优秀。综合测评成绩位列本专业年级前10%以内,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3. 积极参加各项文体活动和集体活动,富有团队协作精神。

    三、评审程序和说明

    1.符合本奖学金评审条件的学生填写《佳图奖学金申请表》(附件),于1020日下午17点前向学院提出申请。佳图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负责评审,确定名单后公示初选名单。公示无异议后,确定最终获奖学生名单并上报学校备案。

    2.本奖学金为专项奖学金,不可与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其他专项奖学金同时兼得。


    附件: 佳图奖学金申请表.docx



    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4.1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