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全院本科生:
根据武汉大学《关于评选2024-2025学年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活动积极分子的通知》要求,为总结一学年来的成绩和经验,激励学生积极参与心理健康教育实践活动,表彰奖励在心理健康教育实践活动中热心助人、工作积极、表现突出的学生积极分子,不断推进我院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学院决定开展2024-2025学年“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活动积极分子”评选表彰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1. 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道德品质优良;
2. 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作风正派;
3. 学习勤奋努力,成绩良好;
4. 积极参加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并在活动中起骨干带头作用;
5. 乐观进取,关爱同学,积极在心理健康领域为同学服务;
6. 获得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举办的学生骨干心理健康知识培训结业证书。
二、评选比例
校级按不超过本科生人数的4‰进行推荐,院级按不超过本科生人数的3%进行评选。
三、评选程序
1.个人申请。符合条件的学生填写《武汉大学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活动积极分子审批表》(附件1)连同学生骨干心理健康知识培训结业证书复印件和其他补充材料于5月23日24点前向所在班级或院心理健康互助协会提出申请。
2.评议推荐。学生所在班级或院心理健康互助协会对申请人进行评议后于5月26日上午12点前将名单和申请材料提交给学院309办公室赖老师。
3.学院评审。学院评选工作小组将对各班和院心理健康互助协会的推荐人选进行审核,确定评选结果后报校心理健康教育中心。
附件:
附件1:武汉大学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活动积极分子审批表.doc
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5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