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版入口
|
English
研究生招生
资源与环境科学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2023-03-17     发布者:杨妙玲         审核者:     浏览次数:

根据《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和武汉大学《关于做好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本细则。

一、组织机构

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和录取工作,负责制定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确保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安全、平稳、有序进行。

二、招生计划与复试基本分数线

根据招生简章,我院2023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171人,已招收推免生106人,统考招生计划65人。复试基本分数线详见下表,报考我院且初试成绩同时达到报考专业单科和总分复试基本分数线的考生具有复试资格。

“单独考试”“强军计划”“对口支援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和“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复试分数线由学校统一划定。


学科代码

学科名称

政治

外国语

业务课1

业务课2

总分

招生计划

070501

自然地理学

60

50

90

90

340

1

070502

人文地理学

60

50

90

90

340

1

0705Z1

资源环境监测与规划

60

50

90

90

340

1

070503

地图学与地理信息系统

60

50

90

90

365

14

081603

地图制图学与地理信息工程

60

50

90

90

320

2

077601

环境科学

50

50

90

90

330

8

083002

环境工程

50

50

90

90

330

7

120405

土地资源管理

60

50

90

90

340

3

085701

环境工程

50

50

75

75

320

11

085704

测绘工程

50

50

90

90

360

17


三、复试安排

(一)时间安排

我院硕士研究生一志愿考生复试采用现场线下复试,时间安排如下:

资格审查3239:00-16:00,资环院301室,考生携带以下材料进行资格审查: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核验学生证)和准考证,专项计划考生还需提供专项计划报考资格证明。资格审查不通过者不予复试。

复试时间324日,考生需携带身份证原件进行现场核验,复试具体安排另行通知。考生不按时参加复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进入复试名单的同学及时加入复试工作群(群号:615426516),以便及时接收相关通知,申请入群时请备注:报考专业-姓名。

(二)复试内容和形式

复试内容包括外语测试和综合面试,综合面试内容包括专业知识、治学态度(含学术道德)、动手能力、心理素质、科学思维等综合素质和培养潜力考查。学院对各复试小组的复试过程全程录音录像。

(三)成绩核算

复试实行百分制打分,复试综合成绩由外语测试成绩和综合面试成绩两部分组成。初试成绩占总评成绩的60%,复试综合成绩占总评成绩的40%,核算公式为:

总评成绩=初试总分(政治+英语+基础课+专业基础课)÷5×60%+外语测试成绩×15%+综合面试成绩×25%

复试综合成绩、外语测试成绩、综合面试成绩任意一项不及格(60分以下为不及格)者不予录取(专项计划考生除外)。

专项计划考生复试综合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四、调剂政策

一志愿复试结束后,若仍有剩余招生计划,学院将对外发布调剂通知。

所有调剂工作都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申请调剂的考生需在系统中提出申请并在规定的时限内进行操作。

五、体检

拟录取考生(含推免生)将在入学前组织体检。根据教育部、卫生部、残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文件标准,体检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六、录取原则、录取类别和奖助学金

(一)录取原则

依据分专业招生计划,按照总评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二)录取类别

根据《武汉大学2023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要求,全日制计划原则上不招收普通定向生(“强军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等专项计划除外);非全日制计划限招在职定向就业生。

定向就业:毕业后按定向合同就业。“在职研究生考生”“单独考试考生”“强军计划”及“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等属于定向就业。

非定向就业:按学校推荐、本人和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非在职的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研究生考生属于非定向就业。

(三)培养方式

全日制:全脱产在校学习的研究生。

非全日制: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研究生。

(四)学费及奖学金

硕士研究生的学费标准、学业奖学金及助学金的发放标准均按学校有关部门文件执行(详见《武汉大学2023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七、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1.对复试考生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质量的重要工作环节,我院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做好考核工作。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内容应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心理健康等方面。要强化对考生诚信的要求,充分利用《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记录,对考生在报考时填写的考试作弊受处罚情况进行认真核查,将考生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

3.我院在对考生复试的同时加强对考生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的直接了解,必要时采取“函调”或“派人外调”的方式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进行考核。

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学院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审查其政治思想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


八、信息公开公示

学院在学院网站上及时公布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及有关复试工作信息,接受学校研究生院指导和考生监督。拟录取名单上报学校研究生院前,将在本院网站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


联系方式:

资源与环境科学学院教学办公室 杨老师

电话:027-68778676(工作时间开通)  

邮箱:yangmiaoling@whu.edu.cn


研究生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处

电话:027-68754125(工作时间开通)


本细则由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1:资源与环境科学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名单.xlsx




武汉大学资源与环境科学学院

20233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