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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清查剧毒危险化学品和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通知 时间:2014-10-13

全校各有关单位:

武汉市公安局治安管理局近期将在全市开展安全隐患集中整改专项行动,根据要求结合武汉大学二级单位2014年度治安综合治理和消防目标管理责任书的责任目标,学校各有关单位即日起对本单位存放、使用的剧毒化学品和易制爆化学品进行排查。具体要求如下:

1、对本单位存放和使用的剧毒化学品和易制爆化学品应严格落实双人保管、双人领取、双人使用、双把锁、双本账五双管理制度并填写剧毒化学品和易制爆化学品登记表(见附件1)递交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备案;

2对过期不用、破损辨识不清、历史遗留无人领用的剧毒化学品填写剧毒化学品转移登记表(见附件2)。我处将于20141016日在武汉大学危险品仓库集中收储并联系合格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置公司进行安全处置,处置费用按照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3对闲置不用、破损的易制爆化学品及其废物填写《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并及时送至实验废弃物中转站集中处置。

请各有关单位做好剧毒化学品和易制爆化学品的清查登记工作,我处将于近期会同学校有关职能部门进行检查,重点检查安全责任制度、危险化学品管理制度、危险化学品登记台帐及危险废物处置台帐、实验室危险化学品使用和存放安全等。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141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