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地理信息产业协会教育与科普工作委员会
关于认真做好第二届全国高校GIS教学成果奖评选
工作的通知(一号)
工作委员会各委员单位:
为促进在我国高校地理信息教学实践、改革和研究中取得教学成果的单位和个人,发挥优秀教学成果的引领作用,进一步提高教育质量,经工作委员会研究,定于 2019年6月28日开展第二届全国高校 GIS 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原则
坚持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有利于实施素质教育的导向;坚持质量第一,突出实践性和创新性的导向;坚持向一线教师倾斜,有利于鼓励教师潜心教书育人的导向;确保评选结果科学、客观、公开、公平、公正。
二、组织领导
中国 GIS 协会教育与科普工作委员会成立全国高校 GIS 教学成果奖评审委员会 (以下简称评委会),负责本届成果奖评选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各项事宜。评委会组成人员如下:
主任:
边馥苓(武汉大学) 汤国安(南京师范大学)
杜清运(武汉大学) 刘耀林(武汉大学)
委员(按姓氏字母排列):
艾廷华 党安荣 宫辉力 华一新 李 霖 李满春 李小娟
刘慧平 刘小平 刘 瑜 孟小亮 童小华 王 春 杨勤科
杨武年 张新长 张洪岩 张书亮 赵 军
评委会下设评审工作办公室,具体负责本届评选各项组织工作。
三、评选范围
近年来各相关高校、产业单位在我国地理信息科学专业高等教育教学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取得的优秀教学成果。成果主要形式为实施方案、研究报告、教材、课件、论著、教学改革等。
四、奖项设置
工作委员会各委员单位(或学院)均可推荐报奖。
本届评选设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 3 个等级。其中一等奖(含特等奖)不超过申报项目数的 20%,二等奖不超过申报项目数的 35%。
五、评审程序
(一)初审推荐。各委员单位根据推荐限额,将符合条件的择优向评审委员会推荐。
(二)评委会评审。教育与科普工作委员会在评审前聘请专家,组成教学成果奖评审委员会。
(三)公示审定。核定评委会审议结果并即时发布。
六、申报要求
(一)原则上,每项成果主要完成单位不超过 3 个。两个以上单位或个人共同完成的教学成果,由参加单位或个人联合申请,申报名额占用第一完成单位或第一完成人所在单位的推荐名额。
(二)成果的主要完成人应直接参加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施全过程,并做出主要贡献。成果的主要完成单位应为成果主要完成人的所在单位。
(三)所有申报的教学成果均应经过实践检验。检验时间指教学成果正式付诸实施或试行的时间,不含研讨、论证时间。教学成果奖实践检验时间截止至 2018 年 12 月底。
(四)已获得过省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的项目原则上不得重复申报,若近年来确有重大突破或进展,在我国地理信息教育中产生重大影响的,可酌情考虑申报本奖项。
七、材料报送
(一)报送程序。教学成果由成果完成人所在单位向评委会推荐。
(二)材料要求。请按附件1《全国高校 GIS 教学成果奖评奖办法》格式提交以下材料:
1.《全国高校 GIS 教学成果奖单位推荐汇总表》(附件2),书面文本一式 2份,EXCEL 格式电子文档 1 份。
2.《全国高校 GIS 教学成果奖推荐书》(附件 3)及所见申报教学成果报告(不超过 3000 个汉字)书面文本各一式 8 份,WORD 格式电子文档 1 份。
3. 相关支撑附件材料(各种获奖证书、评价意见等)1 套,编印目录,统一装订成册。
4.联系人信息(附件 4):联系人姓名、电话、电子邮件地址。
(三)报送方式。请于2019年5月30日前集中报送,过期不予受理。
1.纸质材料邮寄地址:
湖北省武汉市珞喻路129号武汉大学资源与环境科学学院,
刘潇收,邮编 430079,13995623117(手机)。
2.电子版材料请发至sres@whu.edu.cn。
联系人:
任 福;13517212342,renfu@whu.edu.cn
杨 昕:13645185065,xxinyang@njnu.edu,cn
附件1 全国高校GIS教学成果奖评奖办法改.pdf
附件2 全国高校GIS教学成果奖推荐汇总表.doc
附件3 全国高校GIS教学成果奖推荐书.doc
附件4 联系人信息.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