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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生教育
资源与环境科学学院2025年2024级普通本科生转学院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5-01-10     发布者:沈元春         审核者:何建华     浏览次数:

根据本科生院《武汉大学普通本科生转学院管理办法(试行)》(武大本字〔202428号)、《关于做好20252024级普通本科生转学院工作的通知》和学院《资源与环境科学学院本科生转学院实施细则》,学院制定了20252024级普通本科生转学院工作实施方案,具体如下:

一、学生转学院的基本条件

1. 热爱祖国,勤学上进,品行端正;

2. 已取得我校学籍,且在校就读时间在一个学期以上、二年级及以下的学生;

3. 了解转入学院专业基本情况,对该专业有兴趣和专长。

二、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允许转学院

1. 使用专业考试成绩录取的艺术类学生、强基计划学生、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学生;

2. 戏剧影视文学、建筑学(中外合作办学)、马克思主义理论、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类、护理学等单列专业的学生,其高考成绩低于同省、同科类、普通类专业录取最低分者的;

3. 高水平运动队学生招生入学专业,除因学生身体原因不能适应专业学习外不得变更;

4. 保送至小语种相关专业的学生;

5. 四、五年制专业学生不得转入5+3一体化专业,四、五年制,5+3一体化专业学生不得转入八年制专业;

6. 与学院签订不能转学院协议的;

7. 正在休学或保留学籍或应予退学的学生;

8. 其他根据教育部或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学校招生政策规定不能转专业的学生。

三、 转学院时间:

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第一周至第三周,逾期不再受理。

四、可转入年级和大类:

转入年级:2024

转入大类:理科试验班(空间信息与智慧城市)、环境工程(本硕国际试验班)

五、转入本学院学生接收标准:

1. 学生具有一定的数理基础。

2. 对确有拟转入大类或专业特长的学生优先录取。

3. 报名人数小于等于拟接收人数时,学部内的原则上全部接收,跨学部的可组织考核,对严重不符合学术要求的拒绝接收。

4. 报名人数大于拟接收人数时,可组织考核,遴选接收符合一定学术要求的学生。

六、考核方法:

学院成立转学院工作小组,依据学生的成绩、特长、面试情况等进行综合评估,择优录取。

七、 转学院具体办理程序:

1. 2025217-218日,学生在教务系统上提交转学院申请。

2. 2025219日,学院在教务系统上审批本学院学生的转学院申请。

3. 2025220-226日,学院从教务系统上导出申请转入本院学生的名单,通知并组织学生考核。根据我院转学院计划和学生考核结果,确定转入学生名单并公示。

4. 2025227日,学院在教务系统上审核转入学生的申请,并将拟转入学生名单及学院转学院工作相关情况的报告报送本科生院。

5. 2025228-36日,学校审批。待学校审批结束后,本科生院网页上公布获准转学院的学生名单。

6. 202537日,学院教学秘书根据获准转学院学生名单,指导学生办理转学院的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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