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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教育
资源与环境科学学院2021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2020-11-24     发布者:杨妙玲         审核者:     浏览次数:

根据《武汉大学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选拔实施办法》和《武汉大学2021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以下简称《简章》),结合本单位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招生计划及报考条件

1.2021年学院招生计划:

招生类别

招生计划

已招收硕博连读生

全日制学术学位博士

42

20

资源与环境专业学位博士

6

0

2. 申请考核的考生须具备报考基本条件,详见《简章》要求。

二、组织管理

(一)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学院成立学院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学院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选拔工作。并对招生工作的疫情防控工作进行部署。

(二)考核专家组

根据各学科情况按一级或二级学科组织考核专家组。专家组由不少于5名本学科专业(或相近学科专业)的博士生指导教师组成,组长由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确定。考核专家组负责对考生入学申请进行审核评议和对候选人进行综合考核。

三、网上报名及资格审查

参考《简章》要求进行,所有考生(含20219月入学的硕博连读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报名并缴纳报名费。

四、外语综合水平考试

学院不接受外语综合水平考试的免试申请,所有考生(硕博连读生和直博生除外)均需参加学校组织的外语综合水平考试。

五、提交申请材料

截止时间:2021313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027-68778676

QQ群号:647260969

联系地址:湖北省武汉市珞喻路129号武汉大学资源与环境科学学院307办公室

邮寄方式:顺丰、EMS(不接受其他快递寄送方式)

注意事项:请按照《简章》要求组织材料,同时将《武汉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考生信息卡》置于材料的首页。

六、确定候选人

学院考核专家组根据申请者提交的申请材料,参考其外语综合能力,对考生入学申请进行集体审核评议,做出评价结论。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专家组评议结果按不超过招生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候选人。

七、综合考核(含现场确认)

(一)时间、地点:20214-5月,具体安排另行通知,综合考核前请按照《简章》要求完成现场确认。

(二)考核内容与形式

1.学术素养

学术素养从思想品德和学术修养两个方面进行考察。

思想品德主要考察候选人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学术道德等,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专家组通过面试、材料审核和背景调查等方式进行考察。

学术修养主要考查候选人的专业基础、知识结构以及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等,是否具备本学科博士研究生应具备的专业知识基础及学术研究能力。专家组通过面试、即问即答的方式进行考核。

2.外语水平

主要考查候选人是否达到本学科博士研究生应具备的外语应用能力,包括文献阅读、摘要写作、口语和听力等。以考生朗读、口译外文资料以及与考核专家外语对话等形式进行。

3.培养潜质

培养潜质主要考查候选人的学术研究兴趣、研究能力、科研创新能力,是否具备本学科博士研究生的培养潜质。

要求考生以PPT的形式汇报本人学术背景、科研经历、科研成果,拟从事研究的学科领域及对研究方向的认识、设计思想和展望。考核专家组考察考生对本学科前沿知识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创新思维和科学理解与洞察能力,评判考生的科研素质及培养潜力。

(三)考核成绩及计算方法

综合考核各部分均以百分制计分。综合考核总评成绩的权重按学术素养40%,外语水平30%,培养潜质30%的比例确定。

八、录取

遵循“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原则,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招生计划、考生综合考核总评成绩确定初录名单并报研究生院审核,并按要求公示拟录取考生名单。录取类别见《简章》。考生体检在拟录取后进行。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九、其他事项

学院采用不区分导师的方式进行报考,考生可访问我院官网了解导师具体信息 (http://sres.whu.edu.cn/szdw/yjsds/bssds.htm)。也可加入学院博士招考咨询群(QQ群号:647260969),学院也会通过QQ群推出导师介绍等活动。

本细则未尽事项,按照《武汉大学2021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的相关内容执行。

监督及咨询电话:

资源与环境科学学院:027-68778676

武汉大学研究生院:027-68754920


资源与环境科学学院

20201124